嘉善政府为促进经济复苏,带动居民消费,发放了共计65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那么对于领取了嘉善消费券的公众该怎么去使用呢?下面就让带大家来看一看吧。

嘉善消费券此次分为了商超电子消费券、住宿餐饮电子消费券、家装电子消费券和旅游电子消费券,至于说到在领取了这四类消费券后该怎么去使用,具体可以看以下内容:

1、商超电子消费券

商超电子消费券发放了200万元,单张金额为25元(满100元可用)。

公众成功申领后,第一轮可在参与活动的大型商场超市、零售商店通用,第三轮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零售商店通用。

2、住宿餐饮电子消费券

此次发放200万元的住宿餐饮电子消费券,单张金额为25元(满100元可用)。

公众在成功申领后,第一轮可在参加活动的大型住宿餐饮单位通用,第三轮可在参加活动的住宿餐饮单位通用。

3、家装电子消费券

发放了100万元的家装电子消费券,单张金额分别为100元(满1000元可用)、200元(满2000元可用)。

公众在成功申领后,可在参加首届“嘉品-梦想家”智能家居博览会的单位通用。

4、旅游电子消费券

旅游点在消费券发放了150万元,其中文旅电子消费券单张金额为50元(满100元或200元可用),餐饮电子消费券单张金额分别为30元(满100元可用)、100元(满300元可用)。

公众在成功申领后,文旅电子消费券可用于嘉善县指定商圈内的景区门票消费以及旅游采摘基地消费、旅游饭店和等级民宿的住宿消费,餐饮电子消费券可在嘉善县“口碑”APP合作选定的景区商户、旅游饭店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