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6两为1斤的计量方法,从解放前一直延续至上世纪50年代。1953年,瓯海郭溪乡岙底村人姜周元在瞿溪镇供销社任会计。在业务往来中,深感使用16两秤计价很不方便,容易发生差错。于是他有了改革计量方法,把16两1斤改为10两1斤的大胆想法。他写信给本报的前身《浙南大众》,表明他的想法,建议衡器改制。本报接到这个建议后,十分慎重,将原件转寄《人民日报》编辑部。姜周元改制衡器的建议引起了当时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54年2月26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即现在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函复姜周元:“人民日报和浙南大众报分别转来你的建议改衡器十两为一斤的信收悉。建议很好,我们已经考虑在几个地方先重点改革,俟取得经验后再推广。”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在全国实施衡器全面改革,推广使用10两秤。后来,中央政务院还向他颁发了“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的证书。

姜周元建议衡器改制为社会作了一件好事,成为衡器应用发展史上重大改革与创举,却为他带来了“莫须有”的罪名。文革期间,他经常遭批斗。姜周元被迫辞掉供销社会计职务,改当营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