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但是并非所有诉讼都是真实的,也会发生虚假诉讼。所谓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诉讼欺诈。那么如何判定是否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发生虚假诉讼应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如何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法律依据:在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有了明确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如何处理?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判定和处理的相关介绍,制造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是构成犯罪的,所以警醒大家千万不要弄虚作假,浪费我们国家司法机关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