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双十一、双十二淘宝、京东、苏宁都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今年有不少购物网站都推出提前预售的概念,只需要支付一点定金,活动当天可以以最低的价格购买,不过小编注意到,如果商品需要退款退货的话,不少商家是不退定金的,那么这种不退订金的方式合理吗?

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新发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新规给预售商品“松绑”,明确指出,参与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电商平台和经营者,不得设置定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昨日,不少网店商家还停留在“过去式”。在国内一大型电商平台,一款洁面乳的预售页面。页面显示,该商品原价330元,预售价格165元。“双十一”前,消费者无法购买,需支付17元的定金。该商品页面的“预售规则”明确注明:“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定制类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该现象并非个例。今年“双十一”前,网店普遍推出预售,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以免“双十一”抢单时商品断货。多家网店也自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预售规则。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网购时若遇到这些霸王条款,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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