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多个资本市场关键词,其中包括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股票发行注册制首次列入中央文件,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重大影响。

2015年资本市场的头等大事就是注册制改革,也是监管转型最重要的突破口。按照证监会的说法,推进注册制改革,实际上是要构建一个宽进严管、放管结合的体制,所以和监管转型、转变职能结合得非常紧密。但是注册制落地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要修订证券法,目前证券法的修订正在积极推进中。

那么什么是股票发行注册制呢?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其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投资者买入股票就要承担“买者自慎”的全部义务。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

实际上注册制是一个责任分摊、责任到位的体制,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要承担责任。将来对违规中介机构的处罚会更加严厉。投资者也要学会分析判断公司前景,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当然,投资者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信息充分披露了,如果还盲目跟风,不看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基本面就盲目入市,就要自己承担责任。

虽然注册制的真正实施还有待证券法的修改,但注册制蓝图带给资本市场的变革已经可以预期。理顺关系,该市场的归市场,该监管的归监管,资本市场的活力将由此得到释放。(来源:天津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