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别信托投资公司以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名义违规经营,给信托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扰乱信托市场的状态,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对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举例了信托投资公司违规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四种具体表现形式,就是:

信托投资公司违规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四种表现

一、来设立代定管理方式的单一资金信托为名变相经营负债业务;

二、刻意模糊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滥用受托人权力,违反信托目的以信托资金偿还自己债务或置换到期未清算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一部分受益人利益损害另一部分受益人利益;

三、对委托人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使得委托人无法获得关于信托资金的实际用途、风险状况等方面的真实信息;

四、将很多个单一代定信托以集合方式管理运用,而且没有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别核算。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银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银监局加强监管,同时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合规经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落实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账管理、分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