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托契约是基金经理公司和保管公司在共同发起设立基金时,为明确双方责、权、利而订立的协约文件。其基本内容包括:基金设立的目标、投资政策、投资限制、派息政策、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受益凭证的价格计算、有关费用的计算及收取、基金受益凭证的发行及交易办法等。

基金信托契约

它是信托基金的根本大法,不仅规定了经理公司和保管公司双方的行动准则,而且还规定了受益人、投资顾问、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的地位和责任,因此可以说,基金投资人可以不看基金章程,但切不可不看基金的信托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