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明故居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林修明故居位于蕉岭县新铺镇下南山村。建于清末。坐南向北。由外大门、围墙、内禾坪、堂屋、横屋、枕屋等组成,为两堂一横一枕屋布局,通一进五间,总面阔23.5米,总进深29.7米,共计房屋31间,占地面积697.9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32.95平方米。下堂阳刻镏金花鸟、喜、寿等图案木质屏风,屏风上部彩绘“双凤求凰”、“加官进爵”等图案。东、西敞廊抬梁式木质梁架、龙头挑。上堂屋檐下悬挂“五福如意”等图案的木质横屏。枕屋为两层结构,木质楼板、护栏。左、右横屋廊厅抬梁式木质梁架。故居木构件彩绘艺术性高、雕件精美。林修明(1885~1911),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1905年加入同盟会,1910年奉命赴广州发动新军起义,次年春节后,参加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激战中不幸中弹牺牲。

2012年10月,林修明故居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林修明(1885~1911年),广东蕉岭县新铺镇南山村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父亲林云轩,早年因家境贫寒到东爪哇(印尼)勿里洞岛当矿工,经过多年惨淡经营,办起了小锡矿业。林云轩生子5人,林修明排行第三。林修明7岁回国读书,19岁肄业于上海中国公学。在上海期间,他眼见祖国国弱民贫,受西方列强欺侮,中国人被讥为“东亚病夫”,便立志强身救国。光绪三十一年(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