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实现“建设创新型安徽”的目标,安徽省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根据本省具体情况,省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正在全力创新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主体(特别是高校,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的成果转化。

一.实际方法

(一)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的支持

在高校申请应用转化省级科研项目时,创新需求者和成果使用者广泛参与。优先推荐符合实际需要并与政府或企业和机构签订了购买创新成果合同的大学科研项目。他们可以申请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补贴或省级科技项目资助。

(二)改善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用于奖励科研带头人、关键技术人员等重点贡献者和团队的比例不得低于50%。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实行公告制度。以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专项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等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收入不计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三)加强产学研新合作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计划培育一批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引导高校开展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支持高等院校开展科研成果的跟踪测试、开发、应用和推广,直至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

(4)加强省属高校科研工作与国际社会的深入交流与合作

支持高校通过项目研究、人才派遣和引进等方式,深入参与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不同的创新资源,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重大国际和区域科研项目。引进外资,在安徽开展高附加值的原创研发活动,面向国际前沿,合作开展科研和技术研究,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省级创新能力。

(五)努力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行绩效评价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统计,形成年度报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和后续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促进高职院校与大中型企业的深度合作

特别针对职业院校,促进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研究,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加快先进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7)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普及科学和促进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鼓励高职院校积极开展公益性和专业性科普培训,实现和应用科技知识,重点关注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民等。,培养一批农村富裕的领导人,发挥帮扶作用。共同配置“三农”培训资源,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和基础科学文化建设。

二。典型案例

(1)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在2016年获得了9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和10项国家农牧渔业丰收奖。同时,38个植物新品种获得批准,57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审查(鉴定和认可)确定。已经批准了120项专利。通过深入推进科技服务“双百行动”,全年共派出科技人员1563人,服务102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省级农业产业园区(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种植户。举办了353次关于各种种植技术的培训班,分发了85 717份技术材料,培训了30 402名人员,展示和推广了155个新品种和202项新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00万亩,促进了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全年与企业合作开发了20个新品种,不仅增强了种子企业的竞争力,也增加了研究所的知识产权收入。

科技推广的主要形式主要包括:一是依靠“双百行动”提供科技支撑。动员100名专家对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省级农业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农户进行技术培训。二是结合各种项目推广科学技术。2016年,医院将投资190多万元,结合精准扶贫,推广科技成果。另一个例子是省级土地管理项目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该部门采用技术培训、科技数据分发、田间指导等方法进行科技推广。第三是利用不同的媒体来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是主要的宣传阵地,设有专门的“科技服务”栏目,主要介绍各种使用技术、技术视频和科技服务趋势。安徽日报、农民日报等各类纸质媒体,以及安徽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台等电视媒体将多次报道学院科技服务知识。四是以各种科研基地为基础推进科技。例如,研究所拥有自己的科研基地、研究所-地方合作共建基地和研究所-企业合作共建基地。主要开展技术成果展示、技术培训和中外合作交流。

(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开展65种工种的中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鉴定服务。近年来,学校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万次,职业技能鉴定2.6万多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

同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和校际合作。该学院连续17年与德国投资企业博世西门子公司合作。并与安徽康佳、扬子集团、长甸科技、东陵秦凯等数十家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订单教育、技能培训、在职实习等合作关系,提高了创新成果转化率。此外,学院还加强了与滁州市及所辖县1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合作,并成立了校地合作委员会。2013年7月,学院牵头成立安徽滁州职业教育集团(拥有102个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主导作用。

三。相关建议

十八大以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加速期。全国人大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常态下,政府应突出引导作用,与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机构共同搭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一)发挥政府职能,做好政策引导

各级政府应共同促进基础研究和技术推广。有必要总结我国多年来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技术成果,将其推向市场,增强落地效应,避免被搁置。职称评定和评奖应考虑更合理的管理方法。除了论文和专著的数量之外,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从基础研究到技术集成和创新,再到产业升级,都需要培养新时期科技人员的意识。

(二)相关机制和制度的改革

改革和创新成果转化评价机制,以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周转率作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指标,将成果转化纳入科技人员评价体系。允许科技人员离岗或者在工作中转化科技成果,特别是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在履行领导职责的前提下,采取适当形式离岗或者在工作中创新创业。

(三)构建“互联网+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在“大众创业、大众创新”和“互联网+”的背景下,有必要大力实施“互联网+”创新成果网络服务系统、电子共享平台等新模式。,建立共享、合作、共赢、顺畅的创新成果转化渠道,打造综合服务。

(4)引入第三方组织

引入标准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将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其在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培养大批复合型技术改造服务人才。同时,我们将调动第三方机构的积极性,支持其向专业化经营、功能投资银行和品牌声誉方向发展,帮助解决专业人才匮乏、技术和市场不完善等造成的技术市场化受阻和受损问题。在成果转化中,为创新成果的更好落地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

(五)加强对创新成果转化的监管

规范创新成果转化过程,明晰产权,规范奖励;建立与创新成果转化相适应的岗位管理、评价和奖励制度;完善鼓励和规范科技人员兴办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创新成果转化报告制度,每年向有关管理部门报送科技成果的完成情况、转化情况和社会效益,并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