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护理和保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保护、护理和保护医务人员的十项措施。

一是提高防疫人员的报酬。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协助湖北省的医疗队)临时工作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工资水平提高一倍,扩大卫生防疫补贴范围,确保覆盖所有一线医务人员。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工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皇冠肺炎的医务人员工伤认定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

三、实施职称评定和就业倾斜措施。一线医务人员应优先申报、参与和任命职称。职称和职务等级的晋升不受本单位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医务人员参与防疫工作的经历可视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四、实施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本的疾病药物、卫生用品、清洁、营养和方便的餐饮服务、舒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以及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用专车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的通勤问题。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人身保护。应该尽一切努力治疗被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疗防护用品应放在防疫和控制的第一线,特别是要充分保证指定治疗医院、发热门诊和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对防护用品的需求。

六、确保旋转休息到位。为长期高负荷工人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免费健康检查和疗养,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七、及时进行心理调适辅导。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心理援助措施,实现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咨询。

八、认真落实对困难家庭的关怀和救助。开辟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和帮助一线医务人员家属的制度,加大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的帮助和关怀。

九、营造更安全的执业环境。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受伤的医务人员,坚决依法从重处罚。

十、开展烈士褒奖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烈士的表彰和奖励工作,全面提供抚恤优待。对医务人员进行及时的奖励和表彰。被表彰和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原标题:中央:湖北一线医务人员两次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