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实施强制性垃圾分类,北京的垃圾分类也在加快。《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报批稿)》(以下简称《修正案》)及其说明已于近期公开征集。谁来控制,如何划分,拒绝分类如何惩罚?《修正案》提出全面管理要求,完善源头削减措施,强化分类要求,进一步发挥社会参与作用。

政府协调部门和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向前推进。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202个大中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超过2亿吨,其中北京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最多。

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所检测分析部主任刘芯言表示,随着垃圾总量的增加,后端处理压力相当大。2019年,北京垃圾处理总量预计将超过1000万吨,其中餐厨垃圾约占1/2。目前,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焚烧、填埋、堆肥等方法。据估计,到2019年,北京的垃圾填埋容量将低于200万吨,焚烧和堆肥容量分别约为600万吨和200万吨。目前,几个垃圾焚烧厂正在建设中。

修正案明确实施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细化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例如,北京市政府统一领导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政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并协调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法规的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垃圾分类对于政府的整体规划、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推进尤为重要清华大学环境研究所教授刘建国表示,过去,垃圾分类的推广通常是由某个部门负责,但该部门的权力非常有限,很难调动如此多的资源来推广如此复杂的事情。因此,通过党政领导或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宣传,动员有关部门参与分类工作,宣传阻力会小,力度会大,进度会快。

刘建国表示,还应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这将使一些产品的生产者和平台在未来承担更多责任,如快速增长的快递和外卖行业,迫使生产者和平台寻找改善包装和促进减少包装废物的方法。修正案还规定,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商和酒店经营单位不得自行提供一次性餐具或日用品,酒店经营单位不得自行在客房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四分法,改进源头削减措施

根据生活垃圾的定义,修正案采用了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方法,主要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类别。

刘建国说,有害废物的数量很少,但其危害相对较大,必须将其列入强制性分类类别。我国生活垃圾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餐厨垃圾所占比例较高,对后端处理系统的干扰较大,导致后端处理过程中污染严重,效率较低。因此,也应该单独区分。可回收材料的价值相对较高,市场上也有相对成熟的回收体系。将它们纳入标准化管理相对容易。

“把有害的、有用的和令人不安的东西分开,剩下的就是其他垃圾。分类自然成为一种四分法。”刘建国说,虽然分类标准和方法因国而异,但有害和有用的垃圾一般都被分离出来,然后其他垃圾进入标准处理设施。“能把这种四分法做好,完全可以满足目前的基本要求。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逐步形成习惯,并在此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要求,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地推进,”

刘芯言表示,目前在北京处于主导地位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没有出路”。特别是,目前厨房垃圾只能和其他垃圾一起焚烧。餐厨垃圾分类的预处理、后端技术研发和实施迫在眉睫。

该修正案还要求完善源头削减措施,规定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应实行无纸化办公,而不是一次性杯子和餐具。单位和个人也要按规定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购买可重复使用和可重复使用的产品;快递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使用或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北京需要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清洁蔬菜上市。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需要按照标准就地配置垃圾处理设施。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住房和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海云认为,在通常的四点法的大前提下,对垃圾进行分类的城市也可以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处理技术选择垃圾的种类。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的建设规模也应面向需求。“根据有多少土地可以接受有机堆肥,应该确定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的规模,以避免像韩国和日本那样,收集后没有办法再利用餐厨垃圾,最后不得不进入处理厂。”

加强处罚,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据统计,垃圾分类可以使北京人均生活垃圾量减少2/3,有利于提高垃圾质量,使焚烧(或填埋)更加无害。

除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之外,修正案还首次明确了个人也负责生活垃圾的分类运送。它还增加了对未能按照分类标准运送生活垃圾的相应处罚,并将相关非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个人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为了加大对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的处罚力度。

刘建国说,垃圾分类的实施主要靠“棍子”,即必须履行法律责任。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罚款数额将会相对较大,甚至会处以监禁,但“需要一个过程”。然而,不按要求分类并拒绝改正的个人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这是"不太大"。“处罚的具体数额是第二位的,主要是为了起到威慑作用,并促使每个人遵守法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该修正案通过立法逐渐“强化”了对垃圾分类的软限制。接下来,北京将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居民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拒不整改的,要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强制机制等。

——原标题:加快北京垃圾分类工作,立法硬软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