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近年来有许多由疫苗接种引起的事件?

疫苗事件的增加直接归因于疫苗接种次数和剂量的增加。虽然疫苗事故的概率很低,但由于我国目前接种的疫苗数量很大,由小概率事件引起的绝对数量肯定会增加。包括媒体在内的公众应该对此有正确的理解。

以耦合疾病为例。巧合不是对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但它最有可能发生并引起公众的误解。巧合是指接受者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有一种尚未发现的基本疾病,并且发病(复发或加重)是在接种后巧合。耦合疾病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符合率越大。

2.既然接种疫苗是有风险的,为什么这个国家要做出如此大的努力来促进计划免疫?

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未接种疫苗导致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在免疫接种之前,我国传染病疫苗的发病率很高。自实施免疫计划以来,接种疫苗已使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破伤风和其他疾病的发病率减少了3亿多人,死亡人数减少了400万。

用一组数字来说明这种情况:

20世纪60年代初,该国每年报告约20,000-43,000例脊髓灰质炎病例。计划免疫实施后,发病率逐年下降。自1994年10月以来,没有发现任何当地野生脊髓灰质炎病毒病例。

从1950年到1965年,中国麻疹年平均发病率为5.96/10万,其中1959年全国范围内发生麻疹疫情,发病率高达14.32/10万,每100名麻疹患者中有3人死亡。自1965年疫苗广泛使用以来,麻疹的流行强度大大减弱,尤其是麻疹免疫效果显著。2009年报告的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为3.9/10万。

1992年乙型肝炎血清学调查表明,我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75%。1992年,中国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2002年,乙肝疫苗被纳入儿童免疫计划。2006年,中国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7.18%。据估计,自1992年以来,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儿童人数减少了近8000万,携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儿童人数减少了1900万。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中国每年报告数万例白喉病例。自1978年实施计划免疫以来,白喉发病率大幅下降。目前,中国许多省份已连续多年未报告白喉病例,近年来,全国也未报告白喉病例。

在使用疫苗之前,百日咳是一种常见疾病,也是儿童死亡的原因。在20世纪50-70年代,中国百日咳的发病率超过十万分之一。在1959年和1963年的大流行中,将近10,000名儿童死于百日咳。目前,百日咳的发病率已降至10万分之一以下。

3.在儿童接种疫苗之前,父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加强与疫苗接种人员的沟通?

父母的角色不容忽视。家长应带孩子到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的疫苗接种诊所进行接种。接种疫苗前,应如实向接种人员提供受者的健康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如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接种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及时正确治疗。接种前,家长应特别注意儿童是否存在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病等情况,并在接种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接种。例如,在新生儿接种疫苗之前,父母需要与疫苗接种员合作,对新生儿的健康进行询问和一般健康检查,并提供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包括出生时是否足月和正常,出生体重是多少,新生儿的出生分数,是否有先天性出生缺陷,是否有任何疾病等。,使接种人员能正确掌握接种的禁忌症,决定是否接种。

4、疾病控制和预防接种单位如何加强疫苗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强有力的疫苗管理和标准化的疫苗接种服务非常重要。疾病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储存和运输疫苗。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实施接种服务,包括接种前通知、严格执行免疫程序或接种计划、接种后观察、及时治疗和报告接种后的可疑反应等。

5.在什么情况下儿童不适合接种疫苗?

急性疾病:如果父母发现其子女患有发热,特别是发热超过37.6℃的儿童,或儿童伴有其他明显症状,应推迟接种疫苗。在接种疫苗之前,孩子会恢复健康并经过一段时间的护理。此外,如果儿童处于急性疾病的发作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应推迟接种疫苗,直到儿童康复。

过敏体质:有些孩子有过敏体质,容易被父母忽视。过敏体质的儿童在接种疫苗后偶尔会引起过敏反应,从而导致不良反应。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些物质,容易出现过敏反应和相应症状,其中最常见的是过敏性皮疹。如果发现过去发生过过敏反应,应停止接种。

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接种疫苗后儿童的免疫功能不全不仅比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如缺失/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如果儿童易于反复出现细菌或病毒感染,并在感染后经常出现发热、皮疹和淋巴结病,则应怀疑有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并且在接种疫苗时应特别小心。

神经系统疾病:对患有神经系统疾病的人来说,接种某些疫苗是危险的。因此,患有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如癫痫、脑病、癔病、脑炎后遗症、惊厥或惊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仔细接种。

6.接种疫苗可能对健康有害,那么这个国家有什么救济措施呢?

根据2005年6月1日生效的《预防接种循环与接种管理条例》,因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给予一次性赔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政府制定。其中,对于第一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省财政部门在疫苗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第二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赔偿费用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制定了明确的补偿办法或规定。基本原则是根据受援人的伤害情况和管辖范围内上一年人均消费支出确定赔偿限额。为了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后处理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例如,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和其他八个部门制定了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后治疗指南,要求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及其家人享受基本生活援助、父母生育、医疗援助、残疾护理和其他必要的政策。

专家认为,面对疫苗剂量的增加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异常反应的增加,省级政府应尽快出台适当的补偿措施,使其纳入法律轨道。此外,我们将积极探索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其他救济形式,如设立异常反应补偿基金。资金来源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疫苗销售量和疫苗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疫苗异常反应的概率进行汇总。收集费用包含在疫苗生产成本中,社会或个人也可以自愿捐款。让那些不幸的家庭得到他们应得的补偿。

7.接种疫苗期间巧合的概率是多少?

以儿童期发病的巧合为例。我国卫生服务需求调查结果显示,0-4岁儿童两周患病率为17.4%。因此,即使疫苗接种是安全的,在接下来的两周内,每100名接种过疫苗的儿童中大约有17名仍将患有其他疾病。尽管这种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但由于它与及时接种疫苗密切相关,很容易被误解为对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让我们以接种乙肝疫苗的新生儿的耦合死亡为例。中国新生儿(0-28天)死亡率为10.7‰,中国每年出生的婴儿数约为1600万。根据这一计算,该国每年约有170,000名新生儿死亡,即每天有466名新生儿死亡。根据中国乙肝疫苗免疫规划的规定,乙肝疫苗在婴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根据第一剂乙型肝炎疫苗及时(出生后24小时内)的全国覆盖率为75%,每天约有350名新生儿死亡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即全国每天新生儿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时可能发生350例并发死亡。

(小蝌蚪君补充道:如果你担心疫苗的安全性,你的宝宝已经接种了疫苗或者疫苗可能会过期,你可以去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这批疫苗的发放情况,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以及是否已经发放。唯一的不便是有许多发行记录,家长需要耐心地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