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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1

区政府: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万里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社区治理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同心共创美丽家园。现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里街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全街道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街道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制定《中共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和《普陀区万里街道行政党组工作细则及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要求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程序,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重大事务决策律师参与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双结对》协议。充分调动并发挥社区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鼓励社区代表广泛参与,为代表参事议事搭建平台,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式,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10月16日邀请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法扩大会上开展《宪法》专题讲座,以“七五”普法相关读本为范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定期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每月主动公开《万里街道2020年实事项目进度表》,及时公开街道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以“社区事务网上通”微信公众号、海报、电子屏及告知单等形式主动公开《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相关业务新政》、《办理新版社保卡相关业务流程》等政策解读内容。完成政府信息公开4件,主动公开4件,公开率100%;其中,公开公文类信息4件,主动公开4件,主动公开率100%。

(四)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机关干部强化依法治理意识,提升依法办事水平。法律顾问通过深入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定期咨询接待、参与调解纠纷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化解工作,参与涉法涉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咨询 541人次,举办法制讲座25场次55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0条,参与纠纷调解35次。

(五)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实践和宣传活动

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在“3.8”、“3.15”、“6.26”、“8.16”、“12.4”以及寒暑假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涉及妇女维权、反家暴法、禁燃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青少年自护、禁毒等多内容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等大众新传媒优势作用,扩大法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开展普法防诈骗情景剧居民区巡演,增加趣味性和理解性,提高社区居民防范和法律知识。

(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台作用

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加大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力度,依托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官、街道法律顾问、居委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提高调解成功率,以大调解实现社区大稳定,服务群众、为民解忧。今年,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累计接待咨询331件,478人次;受理矛盾纠纷37 件,调解成功37 件,制作协议书 37份;开展纠纷排摸9 次,发现矛盾纠纷并调解172件;处理110报警201件。

三、存在不足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

(二)调解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把依法行政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街

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街道重点工作项目内容,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下沉,在片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制定片区人民调解机制、流程图和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运作流程图等,端口前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机制作用,多形式多内容普法,将普法贯穿于信访、调解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大依法行政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对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要求,加大对居民区法治宣传氛围营造,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万里讲坛、小区宣传栏等媒介,推动开展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的意识。

万里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9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2

2020年,在县法制办的正确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为加快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按照《临洮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工作规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所中心以及各村,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健全运行机制,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本乡重点工作和任务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1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二)优化公共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统一了规范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互联贯通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化改革,有序整合交易平台,完善交易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三)强化执行,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本乡镇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进。强化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责任人职责规定》,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2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进。压实了党委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评定的参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突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实行集中清理、专门清理相结合,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探索建立公众参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乡执法单位全覆盖。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及时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全力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稳步高效完成。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定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临洮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搭建意见建议征集平台,拓宽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渠道,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切实解决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的问题,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使公众意识和诉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得到有效体现。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乡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司法局的支持下,为各村免费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了一支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

(二)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乡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坚持每月4次的矛盾纠纷排查,极大地加强了对矛盾隐患的控制力。今年1至12月,全乡各级调委会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8起,调处成功48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落实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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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全年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重点学习了《宪法》、***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三)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实现全体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督促执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制度规则意识,通过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乡镇“七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村社延伸,创新发展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参与的普法新格局。制定了全体干部职工会前学法计划,每月开展会前学法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次。

(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6月禁毒、12月宪法等法治宣传月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借助广播、网络等媒体力量和优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我乡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一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二是依法行政监督不够有力,行政问责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依法行政深层次推进;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

今后,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准备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计划组织全乡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一次《行政强制法》。二是搞好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同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制。四是科学决策。我们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合理确定听证代表,通过听证达到充分听取民意,提高决策的执行力。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不进行报备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机构的影响力,围绕全乡经济发展,政府法制建设重点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3

2020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12020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事处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实现我县高水平崛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以办事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核心,强化领导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贯彻2020年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科学决策,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严格按照广泛论证、起草说明、草拟、征求意见、修改、再征求意见,审核、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颁布实施的程序进行。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一是以办事处工作群和办事处内主要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要求各村(居)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二是以党政人大办为主要部门,加强对市、县的信息报送、交流工作,促进舆情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常态化,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办事处的最新动向和决策出台状况。

四、强化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办事处积极参与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切实预防重大群体性案件和突发性社会事件。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继续完善兼(专)职法制员制度,各村(居)至少指定一名兼(专)职法制员与办事处保持密切联系,协调法制办完善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工作

总结

等文件起草。

莘州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0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4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一)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x、x”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x、x”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x、x”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x年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x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x县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x个方面x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x年工作要点》等x个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公布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x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通过“进百企大走访”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依法向x个镇委托(交办)行政执法事项,巩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布“四办”清单,x项事项中涉及“马上办”x项,“一次办”x项,“网上办”x项,“就近办”x项。二是推行“一窗受理”。以市场准入和工程项目建设两大领域为重点,对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三是加快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完成了电子证照梳理,高频事项梳理,移动端app梳理对接等工作,将平台功能向镇级延伸,对全县镇级办理的x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梳理优化。推进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共梳理x个专网平台、x个县级部门服务类app。四是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x%以上事项一次办结。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x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秸秆露天焚烧治理等多项环境治理行动,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做到全县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全覆盖。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河长制得到深入落实,城市内河污染治理有效开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x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x件。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x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x年至x年x月底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废止x件、继续执行x件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

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开展各界参与的听证会x场次。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x次,出具法律意见书x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x场次,解答咨询x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x份。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x个,委托组织x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x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已完成摸底工作及人员拟定工作,待省市批准后实施此项改革工作。今年陆续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扫黄打非、食品药品检查等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四)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县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三大审判”,对审判中发现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x份。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县法院成立了“防范金融风险法官工作室”,改善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依法惩治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讲座,今年对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宪法知识考试x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x余场次,法律进校园x余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x万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x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行案卷评查。对x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x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公益诉讼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今年已发出建议x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各行政机关重视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市场、散煤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触动人员x人次,下令改正通知书x份,取缔无证照经营x户。

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x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x%。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x年共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

(四)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正“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人员能力不适应。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

四中全会

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5

今年以来,xx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镇法治政府建设与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优化保障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龙头。我们将按照《xx镇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在全镇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等五项制度,着力规范、约束和引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同时,要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使规范性文件更具合法性;要全面落实《关于申报xx镇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通知》,加强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调控;要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批流程,统一文件的立项、审核、说明、备案和发布程序;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领导交办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内部审查规则,加强对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整体提高我镇政府及部门的依法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

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作为当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切入点,按照《xx镇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会同监察、审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继续组织对镇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为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延伸对行政处罚的监督链,通过加强调研和论证,探索建立与企业、民生、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敏感性强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机制和制度,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对主要行政行为进行一轮全面的检查规范,使我镇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转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继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倡导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政府转型。要结合机构改革和乡镇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代办制和竣工联合验收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及时解决职责争议;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制度,倡导人性化执法方式。总之,要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尽量做到能用间接手段的,不用直接手段;能进行调解的,不采取行政强制;能进行说服教育的,不擅用行政处罚。通过上述管理形式的转变和创新,使我镇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拓展行政复议职能,加强争议化解能力。按照《xx镇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和《xx镇复议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求,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新理念,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复议工作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一方面要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以化解矛盾争议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重点在案外延伸上做文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系互动机制,使其在规范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要继续建立健全信访与复议联动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要全面落实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提高应诉工作水平和效果;对于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要做到及时反馈,认真对照整改;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特别典型的败诉案件要启动问责程序。

(六)提升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层次,增强干部队伍素质。继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9条具体意见,工作要求很高,因此,法制教育培训任务十分繁重。一方面要建立、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同时,要健全乡镇的法制机构,逐步健立基层法制工作网络。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宣传,使全镇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增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6

2020年,市水利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嵊委法办发〔2020〕3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法制学习。出台《嵊州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开展《宪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分批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系统业务骨干防汛技能和水利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嵊州市三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实施《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嵊州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方式,围绕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民法典》,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钉钉群等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等渠道受众面广、内容丰富灵活的特点,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三服务”、“双随机”、“强监管”等各种场合,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水法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河道的保护。三是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结合巡查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进村入企活动,深入企业用水大户、重大涉水建设项目、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宣传水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累计走访执法监管对象1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办事指南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根据要求,完善后台数据,完成政务服务2.0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根据《绍兴市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我市区域水影响评价“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涉水审批效率,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我局的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电子化材料率均为100%,承诺压缩比98.89%,即办率88.89%。进一步提高网上办、即事即办率。四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市政府要求,制订全流程审批工作指南,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进一步梳理涉水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最多80天”工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60天工作要求。

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绍兴市水利局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35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开展手机app掌上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三是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无违建河道”的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无违建河道”渔溪江16公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水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发现5起已全部销号。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0年共参与巡查352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没款17.23万余元。

1.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16-2020年)》《嵊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的2021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精心组织“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发挥水利网站等平台,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2.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办理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核心指标。按照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并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实现“一窗受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修编完善窗口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比例,开展“同城通办”、“现场办理”等特色服务。

3.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4.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法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7

推动更好更快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法治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的创新措施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事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政府法制监督为重要抓手,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和推动力明显增强,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 县(市)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参加了集中学习。通过加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法制机构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不断扩展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个人学法档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了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尽职服务。

2 布《长沙市政府法制建设报告》,建立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二是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大力推进政府科学立法,对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目前缺失的制度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完善长沙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2013年列入长沙市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有13件、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件。《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大力推进立法公众参与。2013年9月12日召开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邀请来自全市的市(居)民代表、电梯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街道代表等10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陈述人,围绕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确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电梯安全监控要求等主要问题分别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辩论,3名旁听人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陈述人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并且创新采取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陈述人遴选工作的方式,使外界不再质疑陈述人的遴选程序。参会的陈述人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也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审查149件次;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61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同时接受区、县(市)

3 人民政府报备122件,全部予以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已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创新性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凡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阻碍长沙发展的各类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修改。

4 思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协调和调解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协调、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大大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议22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 执法行为的通知》,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修订完善裁量权基准,确保裁量权基准的依法适用,并将裁量权基准的规范适用作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首开依法行政讲评先河。召开依法行政讲评会,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20个规范性文件和10个行政执法案例采用ppt讲解方式进行深入、直观的剖析和点评,首开全省依法行政讲评先河,成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新实践。

7 络。建成了规范的呼叫中心,共设45个坐席,24小时接听市民来电,已于12月26日正式运行。

近年来,长沙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受到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和推介。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依法行政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更清、要求更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法制工作的要求更高,我们将加强学习领会,准确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新形势下,政府及其部门履职,必须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发展环境”的理念,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守法、行政依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8 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有效避免发生“有人决策、无人负责”现象。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多渠道收集、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增强法制系统活力。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人才培养高地的作用,畅通法制人才的输出、交流渠道。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指导,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整合纪委、审计、人事和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

为此,长沙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笔人:唐曙光,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启贤,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策咨询》编辑部主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8

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对照《xx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xx市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组合拳”,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力度加大。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衔接国务院取消中央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省、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关于印发xx县2017年度县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对应省政府事项取消xx项,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1项,对应省政府调整和新增行政权力xx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市政府再下放事项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和对应调整的行政权力xx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xx项,原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9项、重新调整明确13项、暂停实施2项;其他行政权力精简17项、新增2项。承接上级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即: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xx府发〔2016〕xx号)。对应调整的行政权责清单及时对外公布。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下放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方案》,开展对2014—2016年市级下放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开展了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公布了xx项。

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制定出台《关于印发xx县推行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字〔2017〕xx号),编制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017年9月,下发了《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责清单的公告》(xx府发〔2017〕xx号),明确权力事项xx项,全部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布。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制定了《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和《xx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黑名单”曝光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截止10月底,在法媒银平台公布失信人员xx人次,在电视台、微信等平台公布失信人员xx人次。完成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地方信用网站建设,实现县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并报送有效数据,落实国家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

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先照后证”、“五证合一”登记工作。实行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企业“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允许部分行业企业住所“住改商”,对一些有前置审批行业的企业实行筹建登记,实现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深化登记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江西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建设,开通网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资料网上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次”网上便民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提供了便利。目前,服务平台网上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xx户,办理简易注销xx户。充分授权企业注册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办照项目,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审核,一个领导签发”。大部分办照项目做到现场申请,当场发照的“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离任审计中,审计其任期内自然资源与环保政策执行情况。比如对砚溪镇原党委书记进行离任审计时,审计了镇域范围内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情况。

及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县共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xx件,按要求及时向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县政府部门及所属乡镇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我县年初开展了2014—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8月份,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了2012—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xx办字〔2017〕130号)文件精神,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此外,及时按要求对市法制办开展的备案审查、公民异议审查等工作提交了相应材料,我县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一件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

(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我县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在重大决策中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未出现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对照全面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目前,全县已有xx多个单位(企业)、xx个乡(镇)和xx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同时,通过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依法行政和经济发展中的参谋、护航作用。公职律师制度正在积极筹备当中。

(五)健全决策执行、跟踪机制情况。为加强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了全县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纠错情况。截止2017年10月底,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被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零。

(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上传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行政检查计划并按照规定开展检查。

(八)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情况。下发了《xx县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制度,实现了检察、纪检监察及市场监管、环保、卫计等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九)接受人大、民主、司法监督情况。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下发了《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xx府字〔2017〕20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xx县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的通知》(xx府办字〔2017〕30号),目前126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行政诉讼积极应诉,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反馈落实法院司法建议。

(十)政务公开推进情况。下发了《xx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xx府办字〔2017〕130号),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截止今年10月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85422条,列全市第七。

(十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成立了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统一应诉。到目前为止,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9件,办结8件。结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工作特点,坚持将调解工作融入到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尤其对重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力争通过调解,将矛盾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环节,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目前,全县已有56个信访量较多的乡镇、部门开通了“江西信访网上服务系统”。今年以来,共办理网上信访340件,办结率99.6%,办理市长热线90件,办结率100%。此外,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等行业性平台运行良好。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64件,调处117件。

(十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根据《xx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吉府办字〔2017〕135号)精神,下发了《xx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x府办字〔2017〕87号),充实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底,向县委、人大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法治政府考核评估机制,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

(十三)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年初制定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在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开始前,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宣讲,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十四)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积极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x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编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5月份,县编委下发了县政府法制办领导职数的批复(xx编发〔2017〕xx号),同意核定县政府法制办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5名。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县财政预算安排了县政府法制办工作经费15.5万元。此外,按照省市法制办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

我县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差距,改进工作方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继续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推行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开展简政便民行动,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并向村级延伸,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强化窗口服务职能,实施“一站式”审批,做到窗口之外无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不断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缩短流程、压缩时限,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四是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启动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系统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逐步健全和完善网上申请、预约、咨询、审核、查询、投诉、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功能。

五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大力整合审批资源,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为企业服务。

借此机会,提两点意见建议:

一是统一下放标准。建议同一类审批事项同步下放,取消下放事项分级统一名称,便于衔接对应;审慎下放受技术、条件等局限的审批事项,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等。单个事项的取消下放,建议由行业部门先行规范行文,直接落地,同时报本级政府和审改办备案。适当取消部分与当地实际不相符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加强业务承接指导。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办事蓝本、办事流程、办事制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水平,帮助县级部门有效做好相关工作。比如“双随机一公开”、“两法衔接”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篇9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博罗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

报告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