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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2

今年以来,县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消协、省、地消协工作安排的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以“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消费维权的工作内涵,不断提高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县工商局、县消协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积极牵头协调,邀请有关行政单位、机关团体负责人共14人、义务监督员4人、企业、个体户代表共12人、学校负责人3人参加,组织召开了威xx县消协20xx年第四届二次理事联系会,讨论通过20xx年“3.15”活动方案,对活动议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壮大义务维权志愿者队伍,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 9人,为他们颁发志愿者徽章,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了系列的纪念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同消协有关成员单位、企业、新闻媒体等共同主办了二o一三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主题系列活动。形成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参与面广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维权事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3月15日,由xx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烟草、公安、环保、学校等多家部门在大方和谐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xx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陈主军副县长出席活动并作了重要讲话。xx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邓光平局长也作了讲话。

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倡导抵制和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经营者诚实经营,文明经商,杜绝虚假宣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拉客宰客、制假售假等损害大方形象的不良行为发生。倡导消费者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活动现场:设有12个咨询服务台,包括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辨别展示台等多个展台,在展示台上摆满了将要给老百姓讲解如何识别的电线、烟、酒、家电、装饰材料等假冒伪劣商品和老百姓需要了解的宣传资料。多家部门现场向消费者现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现场:表彰了20xx年度xx县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站点先进单位和行进个人,由县陈祖军副县长,县局邓光平局长等有关部门领导向获奖的7个消协分会和12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

活动现场:活跃着一支消费维权自愿者,这支自愿者队伍由段虹号召9名青年自发组建,主要职责是向全县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为执法部门提供准确的执法信息。

活动现场:xx县微企办组织xx县名星微型企业到现场展示xx县微型企业发展成果。大方漆器、农民画、核桃工艺品、十字锈等独具特色的产品,吸引前来前来参观的人。

活动现场:xx县工商局、xx县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放《xx市电信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对供电、供水、有线电视、联通、电信、移动等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进行问卷调查。

活动现场:工商、烟草、公安等部门将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向大众展示并进行销毁。

“3.15”活动前后,xx县8个基层工商分局(站)、基层消费者协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农资打假、校园环境、节日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的“3.15送法下乡、红盾护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社会各界曝光一系列典型行政执法和消费投诉案例,并下发农资、霸王条款、最低消费等一系列消费警示。

此次活动悬挂宜传横幅17条,展示展板4块,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公开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低俗光盘、盗版书籍等价值20.5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28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一件,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3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q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据统计,3 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q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q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 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4

为深入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xx“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xx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xx“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

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xx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xx新闻报、xx晨报、xx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xx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xx“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xx天然气、xx大厦等3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12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97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25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一个专栏。3月15日,我们在《xx新闻》报开辟“3.15消费维权”特刊专栏,刊登了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县政府领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致辞,县消保委主任访谈录,新《消法》解读等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知识以及xx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二是披露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发布了消费警示等。三是开展图解新《消法》等知识图片展示。县消保委、技监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作牌匾,展示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及全县消费维权成果。

五是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真假蜂蜜、真假芝麻油、真假消防器材、真假节能灯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

六是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工商所、乡镇联络站、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将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县政府领导发表“新消费运动日”致辞。县政府领导、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在媒体上发表第六个“新消费运动日”活动的致辞。从而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责任、生态的新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组织全县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开展“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活动。22家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在xx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xx新闻报、太湖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为xx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三是演出文艺节目。县消保委结合实际情况及“新消费”理念,编排一组歌舞、小品、短剧等反映“新消费”理念的节目,经过浙北大厦业余文艺演出队精心排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现场进行演出,中间穿插有关新《消法》知识的有奖竞猜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5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xx﹞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 “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

工作计划

二、 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 、“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 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效果显著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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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6

为深入开展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长兴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长兴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长兴新闻报、长兴晨报、长兴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长兴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长兴“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京兴天然气、浙北大厦等3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12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97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25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一个专栏。3月15日,我们在《长兴新闻》报开辟“3.15消费维权”特刊专栏,刊登了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县政府领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致辞,县消保委主任访谈录,新《消法》解读等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知识以及长兴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二是披露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20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发布了消费警示等。三是开展图解新《消法》等知识图片展示。县消保委、技监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作牌匾,展示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及全县消费维权成果。

五是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真假蜂蜜、真假芝麻油、真假消防器材、真假节能灯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

六是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工商所、乡镇联络站、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将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新消费运动日”宣传活动。

一是县政府领导发表“新消费运动日”致辞。县政府领导、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在媒体上发表第六个“新消费运动日”活动的致辞。从而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责任、生态的新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组织全县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开展“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活动。22家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在长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长兴新闻报、太湖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为长兴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三是演出文艺节目。县消保委结合实际情况及“新消费”理念,编排一组歌舞、小品、短剧等反映“新消费”理念的节目,经过浙北大厦业余文艺演出队精心排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现场进行演出,中间穿插有关新《消法》知识的有奖竞猜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手抄报。以班级为一组,每班制作3-5份手抄报,以拿起法律武器、树立权益意识为主题制作此次手抄报, 3月14日交至300办公室由权益部成员统一评比。

通过各班权益委员的宣传,此次活动进行的比较顺利。各班上交作品较多、质量较好。感谢各班的积极配合让这次活动完满结束。

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经过一番挑选最终选出6份作品,并给与奖励3月18日将优胜作品展出e2b大厅。

一等 财管5.6班 李xx,

二等 旅本班1.2班 李xx

三等 物流3.4班 杨x

财管5.6 庞xx、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8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中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手抄报:以班级为一组,每班制作3-5份手抄报,以拿起法律武器、树立权益意识为主题制作此次手抄报,3月14日交至团委统一评比。

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经过评比,最终选出14份作品,并给予奖励。3月18日将优胜作品展出。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职专学子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9

为深入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xx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

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新闻报、晨报、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xx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天然气、xx大厦等3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12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97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25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一个专栏。3月15日,我们在《新闻》报开辟“3.15消费维权”特刊专栏,刊登了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县政府领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致辞,县消保委主任访谈录,新《消法》解读等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知识以及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二是披露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发布了消费警示等。三是开展图解新《消法》等知识图片展示。县消保委、技监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作牌匾,展示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及全县消费维权成果。

五是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真假蜂蜜、真假芝麻油、真假消防器材、真假节能灯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

六是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工商所、乡镇联络站、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将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新消费运动日”宣传活动。

一是县政府领导发表“新消费运动日”致辞。县政府领导、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在媒体上发表第六个“新消费运动日”活动的致辞。从而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责任、生态的新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组织全县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开展“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活动。22家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报、太湖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三是演出文艺节目。县消保委结合实际情况及“新消费”理念,编排一组歌舞、小品、短剧等反映“新消费”理念的节目,经过浙北大厦业余文艺演出队精心排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现场进行演出,中间穿插有关新《消法》知识的有奖竞猜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消费者活动总结篇篇10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杭口镇小学组织学生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杭口中小政教处组织升旗仪式,学生代表吕心雨作”学会诚信与维权”国旗下的讲话。随后,李梦霞主任带领少先队员到超市进行真假货品的对比,如何识别“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现场学习如何购物,引起了学生共鸣。学生也把自己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当场提出来,政教处方春霞主任进行了指导,告诉同学们如何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同时全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班主任们给学生讲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教孩子如何辨别产品优劣,如何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食品。

班会课上,同学们还结合学到的知识,绘制了图文并茂的手抄报,维权意识植入每个学生的心中。

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学生科学的消费习惯和文明的消费方式,学校倡导学生把学到的消费维权知识传达给家长、邻居、亲朋好友,为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尽一份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