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这时候最关键的观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观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观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1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看了这期的《今日说法》,改变了我对《今日说法》的印象,这个栏目不仅仅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而且还关心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今日说法》栏目无疑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舆论利器。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2

《今日说法》诞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档全日播法制栏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我家是《今日说法》的忠实观众,每天12时38分都会准时来到电视机前来观看这个节目,有的案件很感动,有的很离奇,有的很曲折......可是,这么多的案件只有一件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难以忘怀。

有一个这样的案例:有一个80岁的老人,他每天早早起床,去捡菜市场烂菜叶、捡饮料罐、瓶子来维持生计。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生活,他靠捡破烂的钱,订报纸,就是为了每天看看哪个地区有家破人亡、父母离异、生活贫穷的孩子,给他们寄信、寄钱,安慰他们,让他们有生存的勇气。

这样的事情,老爷爷一直持续了很多年,10元、20元、50元、100元、、、、那些贫困儿童都上了大学,他们就想看望那个老爷爷,其实在他们心中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家庭挺富裕的老人。到老人家一看,他家竟然堆满了旧报纸、饮料罐、塑料瓶、烂菜叶.......他们的心彻底的震撼了,原来老爷爷的家庭环境是这样的,他为了资助他们上学,竟然是这样生活的,但是他无怨无悔。老人的年纪越来越大了,也需要人照顾了,当地政府也多次照顾老人并让他安享晚年。好人会有好报的。

老爷爷精神可嘉,我们要向这位老爷爷学习,学习他的无私奉献精神。向贫困的、要帮助的人伸出一双援助之手,只要我们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充满爱。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3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4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第二趟22点的火车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着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该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第二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伤害家庭的争论的焦点是: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安全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根据道路安全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

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20xx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当地劳动部门竟然不给女儿认定工伤的事实,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儿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希望能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都遭到拒绝,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请女儿被认定工伤,当地一级、二级法院也因考虑道路安全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火车为机动车而驳回老人家的申请。

据媒体报道,媒体也采访南京站上至70岁的旅客,下至6岁小女孩,还有很多铁路职工,大家都认为火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个6岁小孩都知道火车是机动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行的执法部门就那么死搬教条,不能为死者做出一个合理的裁决呢?从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劝老人家放弃讨说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说:女儿就这样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这些执法部门之间,我能读懂她老人家那满含热泪的昏花双眼后的哀伤,我更能体会到她内心的不甘。最终,经过六年五次驳回上诉,老人家的申诉在到达江苏省高院后,江苏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机动车”这个单纯的词语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虑事故的真相,而更应该以人为本,考虑事故发生后事故家庭的悲伤。最终裁决:该死者属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对待,驳回当地一级二级法院的原来的判决,判决当地法院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该死者工伤认定。

想起自己去年此时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撞到随意停放在自行车道的大卡车出了交通事故,那一幕一辈子都会刻骨铭心的记得。我是幸运的,虽然很痛苦,面部重伤,但是仍然捡回一条命,记得当时国家法制办就刚好在讨论拟取消工伤管理条例中第六条“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该予以认定工伤”,而我刚好就赶在那个时候出事,曾经很多人说我不会被认定工伤,我记得当时电视中播放国家法制办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躺在病床、泪流满面,在内心狠狠的骂道:国家法制办的人就应该被机动车撞死而不被认定工伤!当然我是气愤的,而且很幸运的我在领导同事和好朋友的帮助下辗转反侧终于得到工伤认定和赔偿,算是为自己的心找回点平衡。所以我更加理解那位老妈妈的痛苦和无奈,记住:我们谁都不是为了想要赔偿款才出事的,我们更加看重的是我们的生命权和生命权受到伤害后的那个“说法”。

也许我很偏激,也许我很狂妄,但是希望类似老妈妈为女儿讨说法的事情不再发生,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好人一生平安,同时我要真心诚意的为江苏省高院鼓掌喝彩,因为他们的判决才真正体现了顺应民心民意,有他们这样的执法人员,老百姓才能安心,使逝者安息、生者安度晚年,这是作为执法部门应该为国家想到和切切实实做到的。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5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么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弃,一直执着地寻找着。终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

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云南省公安局片刻的宁静,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说一对夫妇在家中不声不响地死了。

警察发现这对夫妇死于他杀,这起案件属于入室抢劫案。现场虽说血迹斑斑,还很凌乱,但却从中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只有一辆被偷走的车,遗憾的是,也没留下印记。

8天转眼间就这么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传来。可是又一桩关乎生死的命案正在不远处无声的上演着。

这桩命案发生在一个名叫东红旅社的旅店里,死者就是老板娘的儿媳和孙女佳佳。

这一天,老板娘刘小凤出门了,只有儿媳和孙女在家。回来后发现两个在这住着的客从自己家惊慌地走出来,上了三楼。她发现家里被弄得乱七八糟,儿媳和孙女也都死了。警察赶到后,又顺藤摸瓜发现了另外一起关乎生死的案件。

最后在网吧找到了一个电话卡,这属于一个嫌疑人的。又几经周折找到了他的同伙,他们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谁也不会想到在几天之内杀了7条人命的竟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而抢了几千块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痴迷的网吧生活。他们小时候不爱学习,不写作业,贪玩游戏。而杀人对他们来说就像在玩游戏。

直到下了判决知道生命的可贵以及父母的打骂是为了自己好。他们说:“叔叔我是不是在做梦?”“叔叔我怕死。”

可是已经晚了,这个世界是没有卖后悔药的。

那是一个等待了丈夫九年的女人!一个独自拉扯了九年女儿孤苦零丁的女人!

九年中没有丈夫一丁点消息,自己重男轻女的婆婆却也是对自己不闻不问,而自己即靠那微薄的工资把患有自闭症的女儿拉扯长大,等来的,却是丈夫的绝情寡义!

和往常一样,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做喜欢的今日说法栏目。今天的节目实在是让我颇有感受,也是满心的怒火怨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助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送进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这让那对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么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 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责任,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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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篇7

今日说法“癌变”看后感想,首先应该质问法院是否走了后门,是否得了回扣。女方的病症是在小孩11个月后,也就是说小孩差1个月就一岁才昨到癌病的为何法院只判男方赔偿5万元给女方生活费,是否太过了不公平,法院是否问心无愧。

结婚请了40桌客,婚后吃的巧克力糖盒都有10几个摆在柜上作为留念好看,又有新楼房住,双方都有工作,男方家庭也很好,男方月工资2千多元,双方都很骄傲,幸福,美满,这样的婚姻为何没有感情。

一切都是从女方得了癌变后才开始脱变,应该不能判离婚的,尽管双方的指责都是为了一个钱字,特别是男方想抛弃女方,拒付医药费。因此,双方因有了一个小孩,女方没有能力工作了,而且还要医病,如果男方一定要离婚,就要负责女方的一切生活费用,包括医药费,直到女方病故为止。这样做才是婚姻正常应尽的责任,也是婚姻爱的正常代介付出。

如果法院判离婚,最起码法院没有负到责任,没有人道主义,离婚后女方得到这5万元支付医院的药费都不够,何谈以后生活费用。

这样的案件结论,会给以后漫长的社会生活中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其中一方得了重病正需要求助的时候,另一方怕负责任从而不付钱或逃避或抛弃,或说没有感情因而离婚,法院又如何看待。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8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感受倍深。

主要讲了一个乡下小女孩,今年11岁,到镇上一家较大的超市投了两个发夹,三条糖果,塞进了一兜,出超市时被店员发现了打算送入公安局,结果怕轻饶了他,便私自将她困在电线杆上,脖子上挂着个手写的牌子,小偷。被一大群人围观,不仅让小女孩感冒了,还让小女孩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从而引起了店主于小女孩家长的纠纷。

我觉得,店员这样做是不对的,小兰还是未成年人,怎么可以说捆她就可能他呢?再怎么样,把他交给公安局,让公安局教育一下他不就好了么?何必要这样教育他啊!

小兰他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偷了点东西,不用这么大题小做吧?伤害小兰,不可以想要这样而让那些想要偷东西的人望而生畏,他们还小,也许,小兰还不知在哪里付钱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万一遇到此事可以和蔼可亲的说:“小朋友,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可是不要偷拿哦!”相信那个小朋友都会红着脸,放下东西走人,或者是交钱,也相信他们不会再犯啦!如果把他绑在电杆上示众,那小女孩会多么无地自容,多么难受啊,同学要是知道他是个小偷,他个小女孩会多么难受呀,他要怎么面对老师和同学呀!这些都谈不上的话,和谈好好学习,为国家做贡献呢!

那些店员们,你们说,难道不是吗?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9

昨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一期的今日说法讲的是关于一个女孩的事。

这个女孩是一个初三学生。一年前她的爷爷生病了,爸爸去照顾她的爷爷,结果也生病了做了一个小手术。这时,家里乱成了一锅粥,她的父母就没有管她,之后,她的爷爷去世了,她的父母就天天吵架,不管她。她受不了冷落,就想引起他爸爸的注意,便用小刀在自己手臂上割了三十六下,可是到了第三天她的爸爸才发现,只是轻描淡写的关心了她一句,这跟她预想中的完全不一样。从那次以后,她经常跟朋友、同学出去玩。给同学买衣服、吃东西、去网吧……到后来,她开始偷爸爸的烟抽,偷家里的东西、偷同学家的东西。这时,她的爸爸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甚至把城里的房子卖了,搬到了郊区,开始对女儿管教。可是,女孩受不了她爸爸的管教,便离家出走了。天天在外面跟社会青年混,在网吧过通宵。之后,她认识了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并跟他住在了一起,那个男人总是会给她钱,不过时间一久,他也没有钱了,她便和那个男人商量绑架她的同学,勒索钱财。之后他们绑架了两个同学,那个男人看到她其中一个同学长得便奸了她的那个同学,她看见了,只是做在凳子上玩手机、抽烟。直到最后警方把他们抓获。

听到这个故事我被震撼了,因为这个女孩才14岁,却会抽烟、偷东西,在自己的手臂上割了三十六刀,更重要的是她竟然为了钱跟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同居,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的同学被奸,无动于衷。我想了想,这是为什么呢?我觉得,第一个原因是她自身的:她没有钱,可花钱却大手大脚,因此她为了钱不惜毁掉自己、毁掉同学。第二个是她父母的原因:她的父母从她的爷爷去世后便没有管她,一点也不关心她,每天都再吵架、打架,一点也不关心她的感受。所以事情才会变成这样。今日说法上说,她以前还是班上的第一名了!现在,有许多家庭变故给孩子们带来了影响,我希望大家能有一种乐观精神,还有我们一定不能养成一种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

这一期今日说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