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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2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3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4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5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6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7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8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9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0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1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2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于甲方单位,乙方的工作岗位将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为充分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乙方声明已充分知悉甲方保密制度暂行规定的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有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无论因何原因劳动合同解除后三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三、乙方应当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示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四、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本协议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创造、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等的相关信息、其它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技术参数、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数据和结果、论文、报告、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2、经营信息: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3、管理信息:本协议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4、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6、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
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六、乙方确认已知晓甲方为保护前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已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包括:建立内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了警戒保卫措施、在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中订立有保密条款。
七、乙方应当保守上述第五条所述商业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公司的义务,不得向他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对因工作所产生、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八、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不得私自携带外出,并不得私自传借、复制、披露。
九、乙方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十、在正常业务活动中,乙方如作为接待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向来访者有序、有度地介绍公司情况,不得透露未对外公布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擅自赠发公司资料或发送样品。
十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为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如无特别约定,其权利归该关联企业。乙方因此或因其他工作上的需要而接触的甲方的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乙方应遵守关联企业相应的保密规定,对该关联企业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十二、 乙方执行甲方保密制度表现优秀,积极揭发或有效制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行为的,甲方将给予必要奖励。
十三、 本条所称的甲方的关联企业,指与甲方因投资关系、或业务上的紧密联系,而与甲方存在厉害关系的企业。如供货商、委外合作商、经济利益联合体内的公司等。
十四、 本协议规定的员工保密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本协议自动延续三年有效。
十五、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在职时最后月薪的五倍计算。
2、乙方因违约行为为他方创造新价值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新创造的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向甲方给付上述所得利益的义务。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本人手印:
日 期:
日 期: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3
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4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____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1.3 任职期间:_______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1.4 个人或组织:_______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_______
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_______
1.6 ____争性业务:_______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7 ____行为:_______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____争性业务;或为____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____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1.8 乙方关联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第2条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____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2.3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3条 离职后的____限制
3.1 离职后的____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____行为。
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义务;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____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____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____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____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3 ____限制补偿:_______每月____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发放时间:_______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离职,则支付时间不晚于3月20日。
发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账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____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____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账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在____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职单位、乙方自行投资的公司企业等与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钱往来。
(6)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____争或相冲突的业务(如原甲方客户与乙方联系,乙方应让其与甲方联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3.5 特别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3.6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
乙方从事____行为时;
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第4条 违约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从事____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赔偿____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倍。
4.2 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的月份数*_____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____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____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____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4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5条 通知
5.1 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5.2 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_______
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_______ 。
5.3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甲方办公场所。
5.4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第6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7条 附则
7.1 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名确认):_______
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
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2、 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第五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其他全部相关权利。智力成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
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及刻求设备等)或通过网络将公司办公电脑中的文件导出。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九条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经甲方查实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可以根据法律对乙方采取惩戒措施。
第十条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x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书面变更或者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本协议有关条款。 但此修订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条款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仍存在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5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竞业限制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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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6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 部门担任 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 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 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 微信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所担任的职务涉及甲方的技术和经营信息,而这些技术和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是甲方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被乙方随时知悉;如果乙方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商业秘密,将会导致甲方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损害甲方的业务;如果其离开甲方,并在竞业限制期内到与甲方存在竞争性关系的企业工作,则将会对甲方造成无可补救的损害。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规范双方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的关系。
一、定义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有的,不为公众或其它第三人所知悉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有形或无形信息或材料):
1、有关组织与财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机构及组织的变动、合并、分立;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动;
(2)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
(3)来自国内外的投资;
(4)银行贷款情况;
(5)会计报告及财务资料。
2、有关市场研究,推销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调查,预测出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可能的价格;
(2)竞争对手的销售组织、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促销手段、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仓储场所、供货是否平衡等等;
(4)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名单;
(5)甲方的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投标书内容,传输中的商业数据,电话信号等信息。
(6)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8)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年度报告及总结等重要文件资料。
3、有关新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甲方准备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3)甲方准备或已经申报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技术成果;
(5)甲方准备转让或已经转让技术;
(7)专门人才的招募动向和计划;
(8)新产品的开发计划、组织、试验过程及有关数据等等。
4、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将卷入法律诉讼/仲裁;
(2)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
(3)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动向和进度等等。
5、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职员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甲方在不断经营和发展中所产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及其他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3)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保密
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所有时间内,乙方承诺:
2、不得直接或间接使任何第三者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无关人员泄露/披露;
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6、乙方在职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有关书面材料、磁盘等不得擅自带出甲方工作场所,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向甲方其他员工打听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涉及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有关情况。
8、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企业,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与工作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工作日志、文件、软盘等等。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复制件或软盘。
9、其他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保密制度执行的事项。
三、竞业限制
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壹年内(“竞业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其它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列)。
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承认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全部与履行职务而取得的发现、发明及其他知识产权皆属甲方财产,并承诺以其最大努力与甲方合作,以使甲方获得完美的专有权。
五、乙方在职期间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竞业限制而获得的补偿费全额包含于乙方所领取的工资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给付。
六、乙方在离职后的竞限保密期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不低于两万元。
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其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约束,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负。
八、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不受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的影响。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签字: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8
合同编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同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乙方离职以后有关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保证:记录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已经全部删除;不能删除的,已将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上述载体全部销毁或已经全部转让给甲方。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三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 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9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3、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4、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0
甲方: ,住所: 。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四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处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和竞业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竞业费。
第五条 竞业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的二年内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公司的股东,掌握公司核心技术以及秘密信息,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指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乙方在职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间。
竞业禁止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也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因为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乙方自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对外泄露本公司的商业机密,如果违反本协议,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则要赔偿公司违约金____元。
双方之间发生了争议,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十篇12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微信号码:
qq号码: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