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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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发起工作流。每天上班时必须打开oa,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流程。对于不及时发起工作流,或不及时处理工作流者,将由公司办公室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坚持层级管理,通过正确的方法实现良好的沟通 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的层级管理原则:

1.服从直接上级指挥

(1)对直接上级符合规章和程序的指令必须服从,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直接上级布置的任务。

对于其他人转达的直接上级的指令,在未确认确实为上级的指令时,员工可以拒绝执行。

(2)对于非直接上级的指令,如本部门直接上级的上级,或其他部门的'领导,其发布的指令员工可以拒绝执行,同时在接到指令时应直接表明态度,请发指令者先向员工的直接上级沟通,由直接上级下达指令。

2.严格执行逐级管理,禁止越级、跨部门指挥

(1)上级对下级的指挥要逐级进行,禁止越级指挥。下级对上级的请示、汇报要逐级进行,禁止越级请示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原则上不允许业务总监直接指令业务咨询开展工作,应通过业务经理逐级下达指令。

(2)如果有业务需跨部门协同处理,应事前做好充分沟通,并由业务发起部门领导向协同部门领导提出协同办理要求,由协同部门的领导进行指挥,禁止超越管理权限跨部门直接指挥。跨部门协同工作时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的部门分管领导汇报,由各自的分管领导进行沟通解决。

如a中心的总监,不得直接向b中心的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应事先正式征求b中心总监意见,由b中心总监向下级下达工作指令要求;如沟通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的分管领导汇报,由各自的分管领导协商解决。

(3)关于工作检查监督与申诉

上级可越级检查监督本部门的各级人员,但不可越级指挥。下级可越级申诉但不可越级请示。

书面方式向被检查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对方书面的解释,核实问题后可以向被检查部门的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由被检查部门领导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不由督查部门直接作出处理。

3.及时反馈复命

各员工必须及时向直接上级反馈上级布置任务的执行情况,及时汇报计划的落实结果。

4.书面方式是进行工作沟通的有效、正确途径

在工作中,应谨记以书面方式代替口头方式、以记录方式代替记忆方式进行工作流程,同事间、部门间的工作交流、意见建议、请示汇报均应通过内部邮件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的请示、指令、承诺、批准均为无效。

三、工作中要敢于、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忠于职守是都源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努力为员工营造一个坦诚开放、民主管理的环境,希望公司员工须忠于职守,在工作中要敢于真实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及建议,能真诚学习他人的想法,接纳别人正确的意见,相互信任。员工在提出意见、建议时,应选择书面方式,不能越级提出意见。部门间对某意见或建议有异议无法协调时,应及时书面向分管的上司汇报,由分管上司出面协调解决。

请各员工严格服从公司制度和安排,身体力行地保证公司每个政策的最终落实。

附:铜仁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手册

铜仁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2

2022年是全球新冠疫情蔓延的第三年,为了应对疫情,各国纷纷实施了各种限制措施。在中国,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成为了我们赢得疫情防控战的关键。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严格执行防控条例的重要性,并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有助于提高防控效果。疫情的传播是逐渐累积的过程,一个不注意就可能导致无数个人被感染。因此,只有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做好隔离措施,阻断传播链条。正如去年武汉封城,严禁人员流动,有效控制住了疫情蔓延的势头,为整个国家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第二,严格执行防控条例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这次新冠疫情中,我们看到了许多非常感人的事情。有一位医生为了照顾病人,日夜奋战,最终不幸感染过世;有一位交警在严查不戴口罩的人时,被一辆违规车辆撞死;还有一位防控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连续工作了几个月,最后因为疲劳过度离世。这些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正是因为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他们的生命安全。

第三,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在这次疫情中,我国政府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高级官员,都要遵守同样的规定。这不仅体现了法治社会的特点,更加深了人们对国家的信任和归属感。通过这次疫情,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正在不断形成。

第四,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有助于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在这次疫情中,禁止跨省流动、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迫使人们改变了过去的生活方式,更加注重个人卫生、公共安全意识的培养。人们越来越自觉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不必要的聚集,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素质。这是疫情给我们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好处。

第五,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尽管新冠疫情在我们国家得到了初步控制,但全球范围内疫情仍然没有真正结束。只有长期保持警惕,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提高防护意识,加强科学防控的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共识。

总之,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是我们战胜疫情的重要保障。在这次疫情中,我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防控条例的重要性,它不仅提高了防控效果,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文明素质的提高。只有长期保持警惕,严格执行防控条例,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人安全、人人幸福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创造美好的未来。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3

为使公司的材料采购制度更加完善合理,有章可依。特此规章制度:

一、《采购流程料询价单》请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核确认。

2、购置物料前根据《采购计划单》和《材料询价单》填写《材料请购单》。

3、《材料请购单》上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编号、数量、价格等事项。先交到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如有小额或急件材料需由采购员直接付款的',还应填定购买材料的《借支单》,连同《材料请购单》一起由总经理批核后到财务领取借支材料款。

4、《材料请购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采购员自己保存,一份交于财务部。

5、采购回材料后,应先交由仓管员验收填写《入库单》。并持《入库单》和货品发票到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再由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采购款项。

6、采购员应详细填写《借支单》的每一项内容,退单一般应在三天内,最长不超过一周。材料收据和发票应及时与财务部门结算。借支款项过期未结算的,按私用借款在工资里扣除,情节严重的由公司另行处理。

二、采购价格管理

1、采购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请购单》上填写议价价格,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请购单》上议价价格呈送部门主管审核确认。认为需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员重新议价,或由主管(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3、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员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4、核定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以《单价审核单》形式重新报批,且附上书面说明。

三、采购品质管理

1、采购员应根据所需物料标准要求、图纸、适用规格订购商品。

2、采购物料时应由供应商承担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产品在使用中发生的因供应商导致不良责任承担与赔付。

3、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管、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原则上以本公司要求为依据)

4、采购员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之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四、采购交期管理的需要时间予以事先规划确定,作为各部门的参照依据。

2、采购员应尽量多联系其他物料提供来源,以确保应急。

3、如果出现技术变更,应立即联络供应商停止原规格生产,度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4、加强交货前的稽催工作,提醒供应商及时交货。

五、采购付款方式

1、签字后,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据合同规定给付方式,与供应商结款。

3、采购一般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月结款方式,即供应商之物料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订。

4、采购员根据《材料请购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等经部门主管、总经理核准单货款,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核准。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4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务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风建设,确保全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重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一、请销假和公务出行纪律

(一)请事(病)假纪律

1、厅党组成员请假,报请厅党组书记(或由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厅领导批准,1天以上,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长审批。

3、副处级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4、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0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10天以上,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按《省水利厅机关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青水党[2015]32号)的规定,实行请销假报告单制度,具体程序和准假事项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二)公务出行纪律。

厅党组成员因公务离开西宁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厅机关、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务离开西宁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填写《青海省水利厅工作人员因公出差 呈批表》报厅党组书记、厅长(或主持工作的厅领导)审批。

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因公离开西宁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请示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

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出行期间,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具体工作任务,讲求实效,减轻基层负担,并严格控制一般性的外出考察和交流,严禁公费旅游。

二、会议纪律

1、凡以厅党组或水利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办公室发出通知。参会人员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参加。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要提前向厅长请假,副处级干部要向分管厅领导请假,告知厅办公室。

2、与会人员请假经批准后,须指定一名代理其职责的负责同志与会,签到时要以代理与会人员姓名签到。

3、与会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设在振动位置,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三、通讯纪律

厅党组成员、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手机、办公室电话更换号码要及时通知厅办公室,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其他工作人员也要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保持通信畅通。对因通信联络不畅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

3、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随意串岗、聊天。

4、不准对承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办而不结、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5、严禁吃拿卡要,不准对服务对象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授意服务对象捐赠、赞助、购买指定商品、接受特定服务。

7、严禁虚假言论,不准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进而造成不良影响。

8、严禁有令不行,严格执行贯彻厅党组决策部署。

五、考勤纪律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建立详细的考勤制度和考勤纪录。考勤的内容分为旷工、迟到、早退、请病假、事假五种情况。其中:

1、不请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2、无故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岗的视为迟到;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3、因病(事)不能坚持上班者,应及时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于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六、值班纪律

1、厅机关、厅属各单位要确保工作日以外及所有节假日有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禁止本单位以外人员代班。

七、监督办法

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是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希望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加强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厅办公室、监察处、人事 处将对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请销假执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考勤纪律情况以及值班与通讯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由厅人事 处记录在档,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督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部门负责人明知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纪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属实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根据融委办[1999]6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勤 请销假制度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勤制度

考勤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各单位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的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实行分级审批。

1、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事 局审批。

2、单位副职领导请假二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报我局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一天以上至五天以内,报我局审批。六天以上的,报我局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报批请假手续。

(二)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法定假期规定

(一)探亲假。根据国发(81)36号、闽政(81)91号文件有关规定,工作满一年,不与配偶、父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可以享受探亲假。具体规定为:

1、探望配偶:每年双方仅限一次,假期30天。如因故与配偶团聚累计达30天以上或产假后继续团聚30天的,均不享受探亲假。

2、探望父母:已婚的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但同时探望配偶与父母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的.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但已与父母团聚20天的,不再享受探亲假。

3、归国华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国出境探望配偶和父母,根据有关规定:

(1)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

(2)未婚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按国境内探亲假规定执行。

(3)已婚归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累计。

(4)归侨回国、台胞职工回大陆工作10年以上,未出境或未在境内会见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国出境探望父母、配偶的,给假半年。

(5)港澳同胞眷属职工,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出境探亲待遇,因种种原因不能出境探亲的,可在内地会见从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按普通探亲假的规定办理。

(6)父母已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台的亲兄弟姐妹,出境探望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天;在境内探望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7)归侨、侨眷职工探亲假不批准续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事假。

(8)归侨、侨眷职工申报探亲假时,应提供有关配偶或父母在境外、国外的定居证明。

4、在职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享受探亲假,应按事假对待。其假期根据实际需要由所在单位确认假期后按管理权限报批,其中去港澳台的,不得超过二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三个月。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报我局审核后,报组织部、人事局研究审批。

5、非归侨、侨眷的在职职工,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批准事假,去港澳台的不超过一个月;出国的不超过二个月,并均不批准续假。

6、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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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6

党的以来,不管是党内还是党外都对作风建设进行了极大的整顿,整顿之间又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需对照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党的以来,针对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党的作风建设存在的新问题,党中央以抓作风开局起步,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出的各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为我们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树立了新的标杆。

“三严三实”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蕴含深厚的历史渊源、具有广泛的现实基础,是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的统一;直指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守则;是对党章核心的再诠释、对党性原则的再强调,其出发点是正己、落脚点是为民。践行“三严三实”有利于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能够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可以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河南作为焦裕禄精神发源地,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所在省份,一定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改进作风。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方法,勤于修身练就内功。要严字当头,守纪律、慎用权、重小节,遵纪守规强化约束。要实处着力,从正在做的事情做起,敢于担当、提升能力素质,务实重干创造业绩。党员干部要从自我做起,在改进提高上做表率,在学用相长上走在前,将践行“三严三实”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以优良作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千年,传统的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对我国民族精神有着重要的教化作用。习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此即“三严三实”。“三严三实”就是要加强党性,提升境界,严以律己,心存敬畏。“三严三实”既体现了我们对于传统的继承,又是对当今时代现状的.深刻总结和反思。作为一名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一名执法机关的执法者,我们更应该深入学习习的“三严三实”思想,严格依法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和法律。卫生监督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各岗位监督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目的,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行使卫生监督权,并尊重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承诺制度规定:“卫生监督员执法监督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持卫生监督执法证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文明执法。”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规矩不等于被遵守,而只有各行业的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守规矩才能发挥规矩的作用。作为卫生监督员,需要我们遵守的规矩、规则有大也有小,无论大规矩、小规矩,我们都应该用实际行动去遵守。例如,当我们外出执法的时候,不论何种环境,都要穿戴整齐,证件带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外出执法,时值夏季,气温非常高,出发之前我提出不要带帽子了,外边很热。但是领队立刻就拒绝了我的提议,并且耐心地和我说,“我们是执法单位,我们出去执法是有规定的,要守制度的,必须穿戴整齐,不管怎样,只要外出执法,就要穿戴制服,不可以随性。你想,你身为执法人员,外出执法的时候连你自己都不按规定穿戴整齐,怎么能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怎么能让行政相对人信服?”听完这番话,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的不成熟,也明白了穿戴制服的重要性。外出执法穿戴制服,不仅是为了表明身份,更重要的是要表明我们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者。在工作生活中,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好榜样、好规矩。古语有云,“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虽然穿制服这件事,看似很小,但是却能从侧面反映出我们执法队伍自觉遵守规矩,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好风气。

有规矩,而守之,国家和社会才能有序运行和发展。有榜样,而习之,团体和个人才能稳步壮大和成长。让我们多多地去发现我们身边的好规矩,并且遵守这些规矩,向他们学习吧,我相信,在身边榜样的影响下,我们会大步向前,迈向社会主义新时代!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国梦强军梦能否实现。作为人民的公仆的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开头实行中央的三严三实,深刻学习领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首要的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安徽代表组的会议上讲的三严三实施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为人民某好事、谋幸福而努力,最近几年因为中央各级领导一直强调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下,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转变作风为人民服务工作开展了。

本来一些事情并不复杂、严重,只要多加沟通就能化解,但由于干部难见,无人处理纠纷,变复杂,恶性事件不断升级,一些当事人走投无路,上访事件不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纠纷解决途径受阻,谣言就有了市场,社会风气会受到不良影响,损坏干部形象和政府权威,还容易导致“找领导好办事”观念的流行,助长腐败之风。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没有群众的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自说自话。所以,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经验,明确强调,第二阶段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正搞好,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就是把作风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日常工作经常抓、长期抓。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时时刻刻为人民的苦难而着想,为人民解难而努力思考、努力效劳。务实,就是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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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7

餐饮酒店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一、操作方法

1、打卡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头上面;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谢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出现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为指纹验证失败,需重新验证指纹。

3、指纹考勤机上其它的按健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或旷考。

二、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员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时,必须三天内填写《缺打考勤卡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无故缺打处理,无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奖金10%。

3、全体员工打卡时应排队,按先后秩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否则,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5%,依次递增。

4、全体员工必须是上下班时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饭再上班或吃饭后再打卡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依次递增。

5、严禁员工穿便装打考勤卡,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

6、全体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进行工作区域,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依次递增。

7、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考勤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依照《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土、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对故意损坏指纹考勤机人员,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照《员工手册》第四十二条进行从严处理。

为确保实名制管理顺利试行,厚街镇住建局组成指纹信息采集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与工程项目进行沟通协调,在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系统并录入纳入指纹考勤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指纹信息录入时,对每名纳入指纹考勤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等资料进行核查并核对本人身份,确认无误后进行指纹信息采集和录入考勤系统。同时,为保证指纹考勤系统正常运行,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指纹考勤系统,在现场录入时,对相关人员就指纹考勤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了专门培训。

据了解,实名制管理是严厉打击企业挂靠、非法转让资质证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的一种全新尝试。通过在建筑工地安装“岗位指纹考勤系统”,建立建筑工地岗位指纹考勤制度,能有效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上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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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8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9

各厂(队)、机关各部(室):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多数单位能够按照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但也有少数单位没有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求

1、公司下发管理制度后3天内,所在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传达学习,要求了解制度内容、清楚制度规定、知道管理责任。

2、各单位要将公司下发的有关管理制度分类管理、集中存放,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安排人员重新学习管理制度,保证制度内容全程贯通,随时掌握,保证制度内容不因时间推移而遗忘。

二、检查考核

1、企划与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与审计部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公司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2、凡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考核厂长(队长)、部长(主任)100元/次。

2017年11月12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公司部门间、员工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强化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向全体员工发布以下三个要求,请各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落实执行。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充分核实情况、掌握证据、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据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出行政处罚。

2.严格按规章、按工作流程办事

对于要求应通过oa工作流程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禁止以各种借口不走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先办理事务再补走工作流程的现象。对于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员工,将视其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10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  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11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__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__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 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12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道德和行为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十项禁令的通知”更是对我们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落实这些要求的过程中,我有着一些心得和体会。

二段:认真执行“官不聚餐”禁令,拒绝“四风现象”

一些人以“应酬”之名贪污受贿,这样的行为已成为社会上的“四风现象”,危害很大。对此,我们作为普通公民,要认真执行“官不聚餐”的禁令,切实拒绝所有形式的“四风现象”,以自己的努力为社会树立更好的风气。

三段:全面抵制“礼金”等违法行为,做到廉洁自律

在工作中,有些人常常用“礼金”来换取利益,违法行为也常发生。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这些违法行为,做到廉洁自律。只要以正义之心,秉持雷厉风行的态度,才能够有力地惩罚这些违法行为,保持国家的社会和谐。

四段:不搞权色交易,树立公平公正的形象

在职场中,“权色交易”更是变本加厉,我有时也会受到考验。然而,堂堂正正、公平公正才是我应该坚持的原则。只要树立正确的信仰,勇敢地说不,才能在人生赛场上无所畏惧,树立公正形象。

五段:严格遵守制定的各项规定,践行道德伦理

我认为,严格执行十项禁令,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守纪律、保方向、明大纲、保持程序、维护队伍、树立形象、践行道德伦理。只要我们遵守各项规定,勇于担当,以践行实际行动为核心,再加上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规范,就能够在工作与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在执行十项禁令过程中的一些思考和感受。我相信,以自己的努力,坚定自己的信仰,追求真正的公正与公平,一定会收获不败的收获,也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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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14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篇15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管理部文件(建工经管〔20__〕14号)《关于做好物资管理效能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公司效能监察,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我物资部对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物资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随着天津项目部管理办法的颁布,我物资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大小15项部门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物资计划的管理办法、物资招投标管理、物资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主要物资使用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物资出库管理等。项目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为项目物资部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为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做了铺垫。

二、 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与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了梳理检查,不存在计划不实,擅自扩大采购品种、数量等问题。对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和各流程、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没发现越权采购、降低采购审批权限、虚报计划变通采购、套取现金等问题。应集中采购的物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合理、规范采购,无其他违反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与执行有关规定的问题。

三、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情况。

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按规定必须招投标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招投标项目的总数、金额进行了摸底,杜绝了应招标而未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标暗定中标商等违规现象;对招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招标行为进行了检查,杜绝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标项目的行为,再次确定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重新检查了物资的型号、数量、质量、价格在中标书、合同、现场的一致性。

四、 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价格、采购结算、采购质量管理情况。

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核实,重新检查了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20__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各类采购物资的数量、名称、价格、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针对主要物资的采购,对订货次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基本情况进行来了摸底,对资源市场内同一产品进行询价比较;认真分析市场走势,对所用物资材料进行了价格评估,对采购时机进行了重新统筹安排,采用规模、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对物资结算过程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流程进行了自检自查,杜绝了违反合同约定方式和额度擅自对外付款,付款手续不全进行结算等问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

五、 物资仓储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一是对入库验收环节进行了重新自检自查,依据项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到场物资进行数量、规格、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二是对订货合同、送料清单、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核实;三是对到场物资外观及内在质量的检验,确保到场物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入库;四是到场验收后立即填写进场物资验收记录,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供货单位、验收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填写完毕后,验收人员签字认可。通过物资管理的自检自查,既保证了采购物资质量,又提高了管理水平,为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运行夯实了物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在制度健全方面,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与现实的工作存在不相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管理制度是相对比较刻板,不是很灵活,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多面向于现场管理,这就存在于制定的制度在现场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发生冲突,现场管理的灵活性正好与制度的不灵活、死板相互制约,所以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有在不断的现实管理实践中才能得以完善,得以推广和发展。

2. 物资计划的不及时性和随意性。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规定:项目一次性备料计划即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按分部分项工程由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部门提报;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即由工程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提出的每月材料申请计划,需在每月的25号前提下月的物资材料申请计划。而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由于甲方的施工图纸无法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而施工图纸对于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又极为关键,可以说没有图纸提供一次性备料计划就没办法编制,一次性备料计划无法编制那么跟随其后的月度材料申请计划的编制也将没有依据,这就导致物资计划无法及时提交与物资部,从而致使物资临时计划变多,物资计划管理也无法按照规定实施。

3. 对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了解渠道相对比较单一,难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现在我们了解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网络、供应商报价、造价信息,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多多走出去加强市场调查,充分的了解各种物资的价格、性能等信息。

七、 今后努力的方向,

1.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学习集团公司以及国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取其精华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项目各部门进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对所提意见及方法进行汇总整编,加强各项制度在现实工作的可实施性,为物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制度依据。

2. 加强物资计划管理。为了确保物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杜绝计划随意性,本着“物资进场,计划先行”的原则,严格要求计划的制定,无计划不采购,防止因计划的失准造成物资的积压;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组织保管、计划、采购等相关人员进行月计划的审编工作,根据各需用材料单位所报材料计划情况,库存情况编制,编报后报请项目主管批准后,并根据生产材料使用的轻、重、缓、急进行采购,在保证施工现场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加强对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降低材料费用,控制材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