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演讲稿模板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_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贯彻落实党的_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_年宣传主题确定为“_展”。其宗旨是:_。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2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__县在县总工会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现场设置了宣传台和宣传展板,发放了10000余份宣传资料,开展了食品、药品、保健品等知识的宣传以及现场辨别真伪活动。同时,活动还对假冒伪劣产品、过期食品进行了现场展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公众消费维权意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将对用药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市场次序进行无缝监管,还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让造假者、制假者无处可逃,让整个市场秩序井然。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4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5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办公室关于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武银办[]17号)要求,农发行大冶支行于3月15日开展了以“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活动,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二、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led显示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向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解答客户的疑问,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了解了我行投诉受理渠道,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品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员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员工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是比较单一,相对应的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日后业务的不断开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了更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这必将使我行拓宽金融消费保护领域,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规范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出台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关于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我行虽积极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识宣传,却忽视了金融业信息安全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行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四、相关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体员工的维权意识,引导客户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员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初三(6)班的xx 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维权 学会诚信》。

xxxx年3·15央视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

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

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

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

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

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

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

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

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诚信"的重要。

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

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

在此,我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去年,我局结合全县实际,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及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同时,还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全年开展了打假保春耕、打假保健康、打假保安全、打假保双节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食品、建材等市场专项检查5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73起,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涉案金额达15万元。

受理消费者投诉案155起,申诉案14起,调解成功149起,立案查处12起,支持到法院起诉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

同时,成功举行了**县消费者协会换届选举,成立了**县第三届消费者协会,于双节前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销毁活动。

这些活动的开展,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县的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得到了好转。

今年,我局将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健康·维权”年主题,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活动,并积极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假劣”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误导、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诚实守信、放心消费。

近年来,打假维权工作在县城力度和声势较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转向农村边远山区,因此,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集中优势,强化措施,城乡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使打假即有声势又能持久,让制假售假者无立足之地和藏身之处。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法》宣传力度,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力争将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设到村组上,加强3.15申诉举报电话的值班、受理、调解、查处的工作力度,要把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作为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扎实工作。

努力把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广大消费者也要牢固树立“科学消费”的新理念,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

同时,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用科学知识指导消费,注意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党的xx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识假、辩假能力,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2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对几年来的消费维权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是基本满意的,归纳起来值得肯定的有这么几点:

一是主管部门尽力作为,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能。

全市工商系统、消协组织和相关产品监督部门,近年来对市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尽力作为、成绩显著,很好地发挥了监督管理职能。

二是维权工作卓有成效,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近年来,我市积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大力加强源头质量、价格管理,认真抓好投诉受理工作,及时解决了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全市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得轨道。

三是工作内涵不断拓展,较好地服务了经济发展。

全市工商部门、消协组织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维权工作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名牌产品推介、诚信企业建设、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发展秩序等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是部门协作不断强化,较好地保障了工作开展。

我市维权工作有着良好的传统,各级各部门做到了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

主要部门能够敢打敢拼,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协作,监管工作的合力已经形成,为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相关部门贡献很大。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工商系统、消费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拔高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思想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深化,需要拔高思维。

如何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从三个方面来看问题。

一要认识到重要性。

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体现在四点上:一是体现在法制建设上。

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政府制定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维权法规,表明国家政府对消费者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体现在人民利益上。

“群众利益无小事”。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就是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体现在经济发展上。

消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阜阳的经济发展就不能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是体现在社会和谐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要认识到长期性。

消费维权工作是长期性的任务,是由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的。

阜阳经济欠发达、经济质量不高、法治水平不高,都直接决定了我市的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要认识到复杂性。

消费维权工作有利益性、社会性和多发性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决定了我们的维权工作的复杂性。

因此,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消费维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狠抓关键,扎实有效地推进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维权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想取得效果,必须讲究工作方法,突出主要问题,抓好主要矛盾,也就是要握紧拳头抓好关键性问题。

(一)增强消费维权合力。

消费维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特别是主管消协组织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支持消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消协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消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提高消协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消费维权能力。

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合理、文明消费。

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责任,加强消费宣传,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全面真实地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抓住四大重点维权问题

一是商品质量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生产合格的产品,从源头上避免假冒伪劣。

二是商品价格问题。

要加大的商品价格的监管,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水、电、油、气等生活必需品,不能随意涨价。

三是售后服务问题。

一定要督促企业履行承诺,搞好各项售后服务,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四是服务收费问题。

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要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三)强化四大维权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维权社会氛围。

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积极性,即:提高工商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提高监管部门监管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对消费市场的突出问题,全市消协组织、工商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主动监管、争先监管、有力监管、依法监管。

三是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力诉求。

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扎实做好投诉受理和调解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行规行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其合格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社会。

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3.15”纪念日已经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今年的纪念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一要突出主题。

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强调“消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

尤其是在调整经济发展结构中,通过消费扩内需,是推进经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因素。

强调“民生”,就是要服务广大消费者,关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要创新方式。

“3.15”纪念活动年年都在搞,不能年年都是老一套,要创新方式方法,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别开生面、别具一格,这方面要深入思考、认真谋划,给人以新感觉、新气象、新触动。

三要务求实效。

开展“3.15”纪念活动,重在实际效果。

不能仅限于活动本身、搞形式主义。

市政府成立了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制订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

39个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部署,齐心协力,紧扣主题,加大宣传,推进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积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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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打假、维权啊,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可不是我们中学生管的事情!

但是请你听一下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通报:“各位:我昨晚会诊一名12岁男孩,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时间180(正常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追问病史发现患者3天前曾吃过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份就是抗凝药,现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烧烤!”

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我们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当我们从附近小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我们除了试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之外,还可以倡导诚信。所以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诚信,在我心中》。

何谓诚信?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它是一种处世原则,一种道德规范。一言九鼎、言而有信是个人对他人的诚信;童叟无欺、价廉质优是商人对顾客的诚信;求同存异、和平共处是国与国之间的诚信。

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人先信而后求能”,“言必信者,行必果”等这是古代先贤们从肺腑发出的呐喊。它如隽永的长河奔腾至今,内涵却从未有过改变,九州华夏,因它而灿烂。

曾“富甲华夏”、“汇通天下”的晋商,留下了山西人善于经商、善于理财的佳话,“凡是有麻雀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他们靠的是什么?就是“诚信”二字。他们以关公的“义”来摒弃“见利忘义”的不良动机,凝聚同仁;以关公的“信”来摒弃欺诈、伪劣等行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顾主。以讲信誉著称的晋商比比皆是,他们在经营活动中总结出许多商谚,如“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秤平,斗满,尺满足”等等。

时间会过去,记忆会过去,但高尚的品质却是一生相随的。用诚信面对人生,任何事都会显得自然,沉稳。

让我们插上诚信的翅膀,自由飞翔,飞过广袤蓝天,飞过沧山泱水,飞过人生绵延的河流与险峻的山峦,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去编织我们美好的明天,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心得8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__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__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__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__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__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njj95508)、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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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9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学生,大家可能对3.15这个节日感到陌生,因为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

当我们做为消费者的时候,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大家是怎样做的呢?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认识到他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有毒奶粉及其它食品不安全的事件仍时不时地被曝光……遇到这一切,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是侵犯了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是默默的观望?是犹豫不前?还是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在此,希望全体同学,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要再去买小商贩手里的“三无”食品,不要再去买假冒伪劣的文具和玩具。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11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