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总结篇1

根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历时一年时间进行的调查表明:来自校外人员实施的欺凌最多,占76.8%,而来自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的侵害只占13.9%。实施校园欺凌最多的是校外人员,其次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最后是本校老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欺凌简单地分为以下8类:

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

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

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

4.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5.老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骂学生等;

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

7.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

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原因】

弱小、缺乏制约及其他

关于校园欺凌的原因,有各种各样的说法。

首要原因就是因为受害者弱小。为什么在大学校园以及周边地区很少发生针对学生的欺凌行为呢?为什么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主要是中小学的学生呢?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大学生具有了足够的抵抗能力,而中小学生在身体上与成年人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使他们成为欺凌行为的首选目标。

其次,根据调查数据,我们知道校园欺凌的实施者主要是校外人员,那么对于校外人员的管理以及如何避免他们伤害在校学生就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单纯依靠学校的力量显然不够,学校周边经营场所的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而对于避免学生受到严重违法侵害是公安机关不可推卸的职责。可以说,学校周边环境的混乱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力就成为发生校园欺凌的另一主要原因。

第三,社会欺凌文化引发了更多的校园欺凌行为。近几年来社会欺凌文化的泛滥显然成为引发青少年实施校园欺凌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电视节目不但宣扬哥儿们义气,而且有过多的殴斗场面,这些场面刺激了青少年争强好胜、动辄欺凌的心理,使人生观、价值观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沉溺于通过侵害在校学生来显示自身力量的错误观念当中。这些青少年成为这种欺凌文化的直接受害者,而在校学生又成为这种欺凌文化的间接受害者。

第四,法律没有被充分认可也导致了校园欺凌的频频发生。侵害弱者是人类的天性,而社会道德的演化和法律的完善会制约、弱化这种以强凌弱的人类天性,使人类得以逐渐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的社会。在这一进程中,法律显然因为其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具有更强的作用。但对于我们这个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来说,普及法律,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认可法律对于现实社会来说还是重大的挑战。很多人还缺少法律观念以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包括实施侵害的青少年、老师和受到伤害的学生。而这种社会背景就导致弱小的在校学生成为缺乏制约的欺凌行为的受害者。

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总结篇2

一、提高认识,强化防范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导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落实,使每一个教师、同学在脑子中都紧绷安全意识这根弦。我校高度重视,将安全防范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议程。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强调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和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外来人员入校等制度。通过会议的传达,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事件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带来的社会危害,从而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会后要求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和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应对欺凌事件的能力。

二、健全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

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防范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确保防范工作开展得顺利有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充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学校大门一律落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批条;有家长来校找学生,一律登记并检查他在没有携带暴力器具及危险品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校园;精神病患者、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发生有人强行进入的情况,校门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四、加强教育,强化学生自护意识。

学校教育学生在面对暴力时的策略与勇气、遭遇暴力以后应该如何对待等。如面对各年级同学以及校外人员的侵害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汇报;对于严重的侵害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各班级要配齐安全班委、安全信息员,定期向学校反映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隐患,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将校园暴力扼杀在萌芽之中。

我们相信,只要家庭、学校和社会齐心合力,我们的校园定会成为孩子们的乐土!

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总结篇3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21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21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通知》还要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