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容貌和人们住宅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仍有一些兴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的老旧小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排除整改并加强安全管理。下面读趣百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对九十年代以前建设的多层住宅住房质量进行摸底清查的建议,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对九十年代以前建设的多层住宅住房质量进行摸底清查的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一)当时住宅建设依据的标准较低,施工工艺相对落后。一些老旧小区建设之初;在质量管理上不够严格,建造时砖基防潮处理工艺简单,房屋承重墙采用的标准砖和砌筑砂浆强度偏低,配筋、绑筋、浇注、震导、沙石配比等均存在短缺等遗留问题,墙体强度不够;楼面普遍采用预制多孔板工艺,整体性较弱。许多房屋建设仓促上马,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现今,这些老旧小区基本都到了“问题年龄阶段”。

(二)后期使用管理不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急剧扩展,使得中心城区的老旧住宅频繁交易,不同购房者为满足个性化需求或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对房屋违规装修、野蛮装修,敲拆承重墙体或承重构件等,损坏了房屋主体结构的整体性与安全性。

(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老旧小区设施不配套,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违章用电、用气、用火现象突出,而现居住于老旧小区的居民多以老人、外来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主,人口类型较为复杂,安全风险突出。

二、主要意见建议

房屋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攸关民生,建设“精致城市.幸福江州”的首善之区,必须消除安全隐患,扫除房屋管理的“真空地带”。

为此建议:

(一)开展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定出标准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出“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及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到仍在使用危旧房的单位和家庭,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和全面排查,既增强危旧房产权所有人、实际使用人的安全意识,又形成治理信息库。二是组织力量开展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包括: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重点是大板房和无筋拱板房;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包括明显加大荷载、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在继续使用的房屋;建设项目施工区周边可能因施工被损坏的房屋;被部分拆除后仍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

(二)发挥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力量,搞好危旧房安全隐患结果的梳理分类治理。对建设标准过低的楼院,请专业机构鉴定等级,应予搬离的必须搬离;应予修缮的及时予以修缮,并逐步建立起房屋使用档案,联动推进危旧房处置及改造。

(三)强化小区的安全管理。应尽快制定房屋管理、保护制度,做到建管并重、预防为主,从源头防止“未老先衰”楼房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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