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烈士同岁,穿越百年,他们依然是新青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与烈士同岁活动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单位主题教育走向深入,切实提高主题教育实效,单位拟举办“我与英烈同龄人”烈士诗歌书信朗诵会,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引导单位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重温烈士铿锵有力的诗歌和饱含深情的书信,坚定初心和使命,激励党员干部为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继承英烈遗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9年8月中旬

三、朗诵形式:

1.人数要求:单人朗诵或多人朗诵(不超过5人)

2.作品限定:1921年-2019年期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牺牲的英烈诗歌、书信和遗作。单位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部分烈士诗歌、书信和遗作供朗诵人参考选择,朗诵人也可自行选取朗诵作品。

3.年龄限制:为切合“我与英烈同龄人”的主题,原则上,英烈牺牲时的年龄应该在朗诵人年龄(平均年龄)的正负10岁以内。

4.朗诵时长:不超过5分钟

5.表演形式:朗诵除作品本身以外,还应包括作品及其作者的背景介绍、英烈照片。朗诵需脱稿,要求配乐、配PPT或英烈相关照片。鼓励在服装、道具方面丰富朗诵表演。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6日):各部室主任将“我与英烈同龄人”朗诵会要求布置到部门,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加。

2.组织报名阶段(7月29日-8月2日):各部室对朗诵人报名、作品预报名。单位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作品后,对报名作品相重复的进行统筹协调,并确定最终报名作品。

3.朗诵试讲阶段(8月12日):朗诵人向单位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成套的朗诵内容,包括英烈作品、相关背景介绍、配乐及PPT或英烈相关照片。试讲将邀请单位领导和各部室主任打分,最终选出10个节目参加朗诵会。随后,完成主持人选定和串词撰写。

4.正式朗诵会(8月16日):举办“我与英烈同龄人”烈士诗歌书信朗诵会。8月15日,单位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10个节目进行彩排预演。

五、协调配合:

1.商请办公室,布置会议室并协助人员考勤、嘉宾接待等工作。

2.商请网络部,负责朗诵人影音资料收集、现场调音以及录音录像等。

3.商情照排室,打印朗诵会需要的文字材料。

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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