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及其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机构,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 -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三、主要内容
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指导,推动活动开展。
(一)开展政策解读和主题宣讲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政策解读和安全生产主体宣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深入渔村、渔户、渔船、码头对口宣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渔业安全知识,弘扬渔业安全文化。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通过开展广场、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开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或专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热线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回答渔民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深入推进“平安渔业”创建
各地要以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控制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行安全大检查
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市(县、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通过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
(五)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要组织渔业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渔业企业开展主体宣传活动。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开展科技兴安主题宣传,筑牢“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开展依法治安主题宣传,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行力。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认真谋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进。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提高影响力。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唱响渔业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构建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多元立体宣传格局,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请各地以市州为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阶段性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活动相关视频、照片资料)报送省水产局船检港监处。
联系人:雷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xx省水产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