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系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六个活动。

(一)开展宪法和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为中层以上干部发放一套《宪法》、《监察法》。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宪法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位,深入学习监察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监察室、法规科)

2、将学习宣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支部全覆盖、党员全覆盖。

(责任单位:监察室)

3、开展基本知识测试活动,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

(责任单位:监察室)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拓展活动

1、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局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责任单位:人事科)

2、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责任单位:工会办)

3、组织开展廉政承诺行动,实现局党组成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及其家属廉政承诺全覆盖。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汉江监狱参观学习。

(责任单位:监察室)

2、采取党组成员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监察室)

(四)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以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在全系统通报曝光,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营造不敢、知止氛围。

(责任单位:监察室)

(五)广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

2、推进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科)

(六)开展廉政阵地建设

推进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以机关办公楼为示范,布置廉政文化大厅、开辟廉政文化走廊、打造廉政警示楼梯、陈设廉政警示电梯,打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文化特色品牌,推进党风廉政文化向全系统渗透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局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

(二)围绕主题。各分局、监管所、检测中心要紧紧聚焦党章党规党纪与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纪律规矩意识和“十个所有、十个必须”要求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注重实效。各分局、监管所、检测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宣传月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氛围。每个单位在活动结束前,必须上报一篇新闻稿件。同时,做好照片图片、新闻报道、活动总结的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及时报市局监察室。信息上报和材料整理情况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