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基厅函〔2018〕x号)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为使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通过多视角、多形式宣传活动,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5月20日-25日,各幼儿园制定活动方案,编制宣传材料。
2.实施阶段。5月26日-6月17日,各幼儿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3.总结阶段。6月18日-20日,各幼儿园收集整理活动图片、文字、音像资料,形成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宣传学前教育科学理念、典型经验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精神的重要机遇,结合各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富有特色的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创新方式,广泛宣传。结合本次宣传月活动,各幼儿园不仅要通过开放日、家长会、主题宣传等常规活动,还要运用微信推送、qq分享等现代信息手段,引导家长关注幼儿发展需要,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提升家园共育水平。市教育局将开展以“我是幼儿园教师”为主题的美篇征集活动。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取材真实自然,内容积极向上,照片像素不小于1920*1080,时间控制在2分钟左右。各幼儿园积极组织,按每园2-3的篇数于5月23日前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邮箱(xx),市教育局将择优在丹阳教育网站学前教育科栏目展出及推送至镇江宣传。
3.严格把关,正确引领。各幼儿园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围绕宣传主题,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展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回应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实际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关心理解。各幼儿园要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公益性和科学性,宣传既要有亮点、有特色,更要有实效,通过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请各幼儿园分别于5月23和6月2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活动总结及图片(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