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和节假日,家长或监护人原则上应要求学生回家,确实不能回家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周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或监护人,在学生双休、节假日期间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二、学生在校应遵规守纪,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不受不良思想的影响和诱惑。

三、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周末值周值日及生活教师老师的管理,不私自出校,更不能翻墙出校。确须出校应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要求返校销假。出校后不进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各类学生不宜场所。出校后的所有安全责任概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四、爱护公物,不玩弄拆卸电器、消防、供水、供气及其它设施设备,不在未经许可的地方充电,如有违背损坏,加倍赔偿,由此引发的触电、溺水、窒息等伤亡事故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

五、热爱学校,热爱集体,似校如家。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吐。

六、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像。

七、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打架、不偷盗。

八、不爬高,不在施工场地等危险处游玩,不在寝室教室等处追逐,冬季不在结冰溜滑处、夏季不在发水处玩耍。

九、不在围墙边购校外食物,不乱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凡购买校外食物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后果自负。

十、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遇事冷静,发现社会不良现象要通过安全、合理、有效的途径来解决,因私下解决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十一、学生因违反学校规定或自己行为不当对本人和他人造成的伤害,责任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学生在校外或上、下学路上,节假日等出现的事故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

十二、周末和节假日学生的监护职责应由家长或者其监护人履行,学校没有监护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学生与家长周末自愿留守学校,只要不是学校教职工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都由学生与其家长或者监护人自行负责。

十三、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xx一中学

20xx年9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