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 西北侧荒地约捌亩出租给乙方投资使用,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和面积:地西到砖墙齐,北至路边,南至崖边,面积约8亩。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纪守法。

三、使用及付费方式:租用期为六年,从2011年9月20日起,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租金每年 元,每年房租提前一个月交纳。

四、承租前甲方要告知以前在此地倒垃圾的用户以后不能再有此行为,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使用期内建设,无任何因村、队干部及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五、乙方租用期间,如国家占用,国家赔偿完由乙方投资的硬件设施,乙方得到赔偿完毕后,乙方无条件搬迁。

六、乙方租用期间可以改造,甲方不得阻挠干涉,不得强行增加硬件设施。承包期满后,乙方投资的不可拆迁的资产归甲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