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发展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镇党员和党组织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镇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特制定《xx镇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表彰工作遵循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以精神激励为主;

(六)分级分类管理。

二、表彰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中共党员。

三、表彰项目内容

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四、表彰名额分配

xx镇共有党员930名,计划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5名;基层党组织24个,计划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党务工作者34名,计划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

五、表彰对象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当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党组织应当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表彰基层党组织,可以表彰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

六、表彰程序

(一)启动。制定xx镇表彰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表彰项目、表彰依据、主办单位、表彰范围、表彰名额、评选条件、奖励办法、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经费来源等,于开展集中表彰前1个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三)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公安、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需按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企业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应当征求环境保护、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应当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四)审核。镇党委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镇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六)决定。召开镇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七、表彰时间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