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厕所革命”工作的最新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省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村发〔2018〕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目前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厕所革命”工作的最新要求,着力解决我县农村公共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和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二、建设与管理范围
本方案所指农村公共厕所,是指在我县农村地区公共场所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1.至2018年底,全县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新建提升改造530座以上,达到村村有公厕,解决农村公共厕所数量不足问题。并提升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农村公共厕所,使其达到农村公共厕所相应标准,解决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
2.提高农村公共厕所服务管理水平,落实日常卫生保洁维护工作,全面落实“所长制”,解决日常管理不精不细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改造提升要结合当地建筑及文化特色,坚持建改并重、美观实用的原则,坚持人性化、人文化、景观化、生态化的农村公厕设计理念,做到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方便舒适;注重公共厕所外观与自然环境和周边建筑的协调,体现地方特色。
2.合理布点。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的原则,在选址布点工作中充分考虑村庄实际,反复论证调研,科学合理布点公共厕所建设位置,选择人流量较大、村民群众诉求突出的地点,避免公共厕所建成后无人使用和资源浪费情况的发生。
3.改造为主,新建补缺。本次农村公共厕所以对标改造为主,对既有不符合标准的农村公厕进行对标改造,改变现有公厕脏乱差现象,对确实需要新建公厕的村庄予以补缺建设。
4.落实改造主体,做好宣传发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乡镇街道。新建和改造提升过程中要坚持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多倾听群众及专家意见,发动村民和村委会及其他相关产权单位参与,做到问情、问需、问计于民,努力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改造提升过程中要科学筹划,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主要任务
(一)增加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数量并提高建设质量
本次全县要在2018年底前消除农村旱厕,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7)、《xx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DB33/T1151-2018)要求改造为符合标准的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农村公共厕所以固定式为主并建设标准不应低于旅游公共厕所A级标准。作为我县特色小镇范围内的村庄、乡村旅游示范村、历史文化村落的,新建公厕应按照旅游公共厕所AA以上要求进行建设。固定式公共厕所外观设计应根据实地选址情况,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相得益彰,并要与周边环境色系相互协调,并体现一定的当地特色。AAA级精品公厕应设置第三卫生间,AA级公共厕所视条件设置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使用面积宜不小于6.5平方米。
(二)落实公共场所配套厕所建设
农村村庄居住区内公共活动区或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开放式绿地广场、旅游景点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应设置配套1座以上公共厕所。公共场所未建设配套公共厕所,原有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规模不能满足如厕需求、已建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设施设备配置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应采用改建或提升现有公共厕所、新建公共厕所等措施进行加强。
(三)改造提升现有农村公共厕所
本次农村公共厕所改造提升以对标改造为主,对照标准为《xx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DB33/T1151-2018),主要对现有设施不到位、水电不到位、不符合标准的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后应适当提高女性厕位比例,规范厕位尺寸,设置独立式便器,完善无障碍设施,改善通风、采光、除臭条件。有条件的尽可能设置管理间、工具间,完善统一的公共厕所导向标志牌,美化厕所内外环境。要同步实施公厕粪污治理,具备接入污水管网条件的,要纳管处理;对不具备接入污水管网条件的,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四)建立农村公共厕所长效管理体系,推行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所长制”
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业主主体、农户和游客为受益主体、保洁员为服务主体的县域“五位一体”农村公厕管理服务体系,制定县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作业规范及管理考核办法,并将农村公共厕所保洁管理纳入农村村庄常态化保洁机制,保证日常保洁巡查到位,实现网格化管理,确保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符合规范,达到管理标准要求,通过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挂牌服务等措施推进我县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全面推行农村厕所“所长制”管理模式。按照“分组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总所长—副总所长—所长”管理责任,“总所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所长”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所长”由所在村村主要领导担任,有多所公厕的,原则以公厕的大小及使用频率按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支委委员、村委委员排序任各公厕所长(可按实际工作及生活居住情况调整)。各公厕所长负责公厕日常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监督和协助公厕保洁员的日常管理。
五、阶段划分
2018年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具体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按照自愿申报、任务指派相结合方式确定任务,原则上现有未达标厕所须全部进行对标、提升改造,以对标改造为主,确需补缺建设的予以新建。各乡镇街道应在2018年5月30日前应按上述要求全面排查到位并上报,县政府根据各乡镇上报汇总情况,明确各乡镇改造任务,各乡镇根据县政府任务指标落实到点及明确相应的建设改造提升内容,包括新建公厕选址及改造提升公厕的改造内容判定等工作;明确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工作联络员;建立农村公厕管理体系,落实各个公共厕所所长。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2018年6月底前,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完成各自公厕任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工作;制定本乡镇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并报县住建局备案。
第三阶段:施工建设。2018年7月—2018年11月底,完成公厕的建设改造提升施工任务及初步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8年12月中下旬,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改造提升的农村公共厕所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新建和改造提升完成情况在全县通报。
第五阶段:落实长效保洁管理机制。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公共厕所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完整的“一厕一档”。对已改造完成的农村公共厕所制定管理质量标准,落实保洁管理长效机制并督促落实。
六、资金补助标准及拨付办法
(一)各乡镇街道承担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任务的,县财政资金按以下标准补助:
1.新建:AAA精品公厕35万元,AA级公厕25万元,A级公厕15万元,剩余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解决。
2.改造提升:AAA精品公厕15万元,AA级公厕10万元,A级公厕5万元,A级以下并达到对标改造要求的公厕按每厕位0.7万元(不含小便斗,且小便斗数量原则上不得小于男蹲位),剩余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解决。
3.2018年旅游厕所改造提升资金参照农村公厕补助标准执行,资金从全域旅游专项资金列支。
(二)建设改造提升财政补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各乡镇街道建设改造提升任务明确后,施工招标完成拨付财政补助总资金的10%;工程全部完工通过验收后,拨付财政补助总资金的50%;项目审计后拨付财政补助总资金剩余的40%,但若审计后各乡镇农村公厕总造价达不到相应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则按审计后总造价拨付。
(三)已经享受我县旅游公厕建设改造资金补助的农村公厕不再重复补助。
七、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作为本辖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改造提升及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安排、选址实施、监督检查;按照所下达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公共厕所的新建和现有公共厕所的改造提升工作,建立相应的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各村级组织履行业主主体责任。
(二)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共厕所新建、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日常巡查督查,做好农村公共厕所相关情况的收集和资料汇总。
(三)县农办负责现有50座农村公共厕所任务落实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同住建局对全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进行督查,农办牵头会同住建局制定xx县农村公厕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加强对农村公共厕所日常保洁、服务管理工作的督查。
(四)县规划局负责新建农村公共厕所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
(五)县国土局负责新建农村公共厕所用地审核、审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六)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提升改造有关经费补助工作,将农村公共厕所补助资金纳入财政计划,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资金渠道畅通。
(七)县旅委负责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公共厕所的设置布点、标准规范、建设实施和日常管理的检查督导,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农村旅游公共厕所补贴政策。
(八)县督考办负责将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综合考核内容并会同住建局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
(九)县水务集团、供电局负责协调业务覆盖范围内的农村公共厕所给排水、电的项目报装,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和减免相关费用。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成立xx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住建局、县农办、县旅委、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经济开发区、县督考办、县水务集团、县供电局及各乡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主要负责县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日常巡查督查及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及牵头组织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公共厕所对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实现乡村振兴、提高乡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筹集建设改造资金,分解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二)加大宣传,提升品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有关宣传工作,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方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游客和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爱护厕所设施设备,逐步形成尊重厕所管理者劳动成果、文明如厕的良好风气。
(三)紧扣节点,注重实效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对照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限推进到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信誉好、实力强、业绩优的专业企业承建。要结合实际打造一批县级精品示范农村公共厕所,做出亮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注重细节,不得低水平建设或追求豪华。要鼓励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力争在建筑设计、设备选型、功能服务、管理保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要建立月报告、季督查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达标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督查考核既要考虑完成的数量和时间,也要考虑完成的质量和标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县督查办要把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成效作为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部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