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xx市优抚安置工作情况汇报。10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兰带领内司工委、农工委组成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及单位,采取听、看、谈、访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的优抚安置工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了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抚安置基本情况

2017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创新工作举措,完善管理办法,狠抓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为部队国防建设和我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xx市被评为省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县(市)”。优抚方面:全市共有优抚对象x人,一般优抚对象x人,重点优抚对象x人,其中:起义投诚2人,参战参核人员x人,“三属”人员x人,老复员军人x人,带病回乡退伍人员x人,伤残军人x人;安置方面:2017年符合安置条件x人,x人已安置,1人放弃安置,1人考起公路局;2017年符合退役安置条件的1x人,已安置x人,1人考起xx县武装专干;2018年符合安置条件x人待安置(其中1人待州安置办安置),自退役安置清零工作以来,安置问题已基本解决。

(一)优化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xx市高度重视优抚安置工作,尤其是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按照省州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法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抓好工作任务,掌握工作规律,及时发现新情况、拿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推动优抚安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搞好服务,同时积极参加双拥模范城评选,进一步促进了优抚安置工作法规政策的落实。

(二)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州市相关文件:1、在落实“一站式”医疗补助方面:与州中医院、市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协商合作,报销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通过优抚医疗救助系统,再次予以医疗补助,同时为伤残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x元门诊救助,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x元门诊救助,为x名优抚对象资助2018年城镇居民保险x万元等;2、在拥军拥属方面: 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离退休军干、军工、退伍军人、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并发放慰问金,同时为驻xx部队送去猪肉、羊肉、西瓜等生活物质物品;3、在退伍安置方面:2017年来对x名带安置卡、x名三期士官进行安置,今年还组织x名2017年退伍士兵参加驾驶、汽车维修、电子商务、烹饪等培训,还建立了退役军人人才数据库; 4、在其它方面:将符合条件的两参对象65户x人纳入城乡低保,对3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进行资金帮扶,对11名符合相关政策的两参人员解决廉租房,对x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将符合扶贫条件的x户两参农村家庭纳入建档立卡户,还实行对重点优抚对象凭证直接减免收视费等进一步落实了优抚安置政策。

(三)资金保障到位,创新工作方式。 近几年来,我市财政相对紧张,但市人民政府对涉及优抚安置对象的经费给予优先保障,并足额发放,今年1-9月为重点优抚对象x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约x万元,为x名在乡年满x周岁退役老兵发放生活补助约x万元 ;并全面执行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将原农村义务兵标准每户每年x元,统一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每户每年x元,为16年、17年入伍家庭发放优待金x万元,为x名退伍兵发放选择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x万元;同时在全市开发x个公益岗位,为x名符合就业援助的参战参核人员设立社区巡逻公益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还对两名困难伤残军人安排就业援助岗位;因地制宜在峒河街道龙泉社区建立“退役军人之家”,在马颈坳镇竹寨村建立“退役军人示范园”,引领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每年还拿出一定数额编制供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考试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拥军拥属社会氛围还不够浓重。 少数部门、单位、人员对拥军拥属、优抚安置工作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到位,再加上对拥军拥属、优抚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缺乏长期性、长效性,致使社会拥军优属氛围不够浓重、国防观念不强,退役士兵激励扶助效果不明显,影响了优抚安置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近年来,对优抚对象的救助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还没有完全让广大优抚对象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尽管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系列措施,但由于地方财政紧张,社会统筹资金少,部分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已安置人员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安置在企业的退役人员工资因企业效益等问题不能得到保障,更有甚者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符合安置条件安置在政府各单位部门部分的人员,尽管有工资收入,但是没有进编(目前我市有190人),因为没有进编,财政局没有为安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因省级人社部门的缴纳社保系统设置问题,存在逾期以后不能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还有有空编制的单位没有落实会议纪要优先安排安置人员进编等等,这类人员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四)涉军群体信访问题依然突出。主要问题反映在三个方面,1、两参人员问题:目前我市有两参人员252人,主要反映养老、医疗、优待证发放、提高生活待遇以及城、乡退役人员政策待遇不统一问题;2、身份未能认定问题:54066部队退役人员共71人,25人已享受参展待遇,还有46人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以及高炮70师退役2人、32野战医院1人、广州军区1人不能认定参战身份问题;3、部分60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问题:要求提高待遇、医疗救助等问题。

三、几点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借助“七五”普法有利时机加大《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拥军拥属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安置政策,要在青少年、现役和退役军人、国家公职人员等群体定期开展为烈士扫墓、献花圈等活动,要在国家公祭日进行公祭宣传革命烈士英雄事迹等等,同时加大对侮辱、毁谤英雄烈士、军人的惩处力度;要加大对现役和退役军人在就医、购票、乘车等优先的保障制度,在适当的领域和特定时期实行免票、免费等制度,提高现役、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使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障力度。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措施,加大社会统筹的力度,逐年增加经费,建立健全财政、卫计、人社、住建、扶贫等单位配合机制,整体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救助水平,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实际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提高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同时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依法依规逐步加大优抚对象保障力度,让他们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三)要进一步明确优抚安置工作。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筹安置人员进编、统筹未进编人员社会保险问题,优先安排安置人员进编,同时针对未进编的安置人员出台相关促进优先进编的优惠政策,督导未落实安置政策接收单位的责任,多方式多途径,逐步解决入编以及社保问题,杜绝不稳定的隐患,同时要教育被安置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择业观,正确面对当前实际情况。

(四)要进一步细化涉军群体信访工作。涉军群体信访问题,需要地方和军队多沟通多联系,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当前涉军群体的实际情况,在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时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路,统一标准,统一口径,杜绝相关群体的攀比心理;同时也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对涉军上访人员的人解释和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