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xx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12月2日至8日为“宪法宣传周”。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一次以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签名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全xx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时间、围绕同一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xx)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另行发文),组织全xx日常学法合格的国家公职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

(二)加强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大力开展宪法主题宣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知识竞赛等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检查验收情况,命名表彰一批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教育部门组织全xx中小学参加全国“宪法直播”,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辩论赛等活动。

(三)加强基层群众宪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把宪法作为周一升国旗、国旗下的宣讲、农牧民夜校培训、驻村干部走访入户宣讲的重要内容,于12月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统一开展“升国旗 讲宪法”活动;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周”活动,将宪法作为干部职工结对认亲走访的重要宣讲内容,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宪法,增强基层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加强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宪法宣传。在11月25日、12月25日“全屏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大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播放全国“我与宪法”微视频获奖作品;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微视频播出频次,形成宪法宣传的强大声势;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多语种、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活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召开“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直播节目(xx语)座谈会,认真落实陈全国书记在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少数民族语言法治宣传工作经验,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忠诚可靠作为第一位标准,确保“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直播节目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新闻媒体法治宣传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十进”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中国宪法边xx行”活动的通知》(xx办〔2018〕20号)要求,大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宪法宣传进农村”“宪法宣传进机关”“宪法宣传进校园”“宪法宣传进社区”“宪法宣传进网络”“宪法宣传进酒店”“宪法宣传进监狱”“宪法宣传进军营”“宪法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提高宪法知晓率。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各地、各部门集中配发一批宪法宣传资料,推动“宪法进万家”活动。

(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回头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通知》(xx办〔2018〕24号)要求,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回头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宪法宣传内容,丰富宪法宣传形式,提高宪法宣传实效。

(七)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查。以部门行业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2018年7月3日自治区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精神情况,查找不足、开展整改,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的重要内容,于12月30日前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xx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依法治xx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聚焦党中央治xx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xx工作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宪法修订后的第一个“12·4”国家宪法日。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把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结合,紧密结合各族群众的法治需求和民俗文化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设计宣传形式和宣传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力戒形式主义。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影响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适时下发活动情况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于12月30日前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