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文明单位: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我县志愿服务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在第33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县文明委决定于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在全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志愿精神 共建文明xx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5日前后

三、活动内容

(一)“12.5国际志愿日”集中宣传

1.12月5日上午8:30-12:00,在商贸城广场各相关单位的志愿者,结合本单位职能,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条例》、文明交通、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文明旅游、法律咨询、科学健身、文化政策法规、食品安全、消费者维权、科普知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

2.县直各单位,省、市文明单位要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运用本单位网站、LED滚动屏、横幅、展板等形式,策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活动地点:商贸城广场、各志愿服务站点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省、市文明单位

(二)“文明劝导”志愿服务

各单位结合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创建长效管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佩戴志愿者袖标在包保路段,主次干道开展“门前三包”包保活动,实行路段包保负责制。主要是做好“门前三包”、文明交通秩序劝导工作,劝导制止乱扔乱倒、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清理小广告,维护道路畅通整洁,引导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有序停放,不占盲道停放等。

活动地点:xx城各主次干道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三)“献爱心、送温暖”志愿服务

1.县直各单位落实帮扶工作机制,为家庭困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开展卫生清洁、亲情陪伴等关心关爱活动,体现社会的温暖。

2.各社区要发挥与居民联系紧密的优势,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为重点,围绕卫生清洁、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的居民体验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

活动地点:各镇、各社区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社区

(四)“村容村貌大整治”志愿服务

各镇,县直机关组织干部职工根据《xx县全面实施村容村貌大整治工作方案》(xx扶办〔2018〕xx号),深入包保自然村开展创卫政策宣传、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牛皮鲜”、绿化村庄等村容村貌大整治行动,推动村居环境大提升。

活动地点:各包保自然村

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12.5”志愿服务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开展“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注重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植,通过党员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3.打造品牌。要重视活动的设计谋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发挥职能优势和专业人员的特长,把服务群众需求同增强活动效果结合起来,打造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提升活动的辨识度和影响力。

各镇(园区),各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在活动开展后,请在12月12日前将开展活动的信息、照片等资料报至县文明办,邮箱xx,电xx,联系人:xx。

xx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