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审判系统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司法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北安市法院民二庭的全体干警按照司法服务活动方案的要求先后走访了黑龙江省海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北安分公司、建行北安分行、北安市农村信用社、北安正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五个企业,通过走访帮助企业排查化解了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司法建议和对策性意见。
通过走访与五家企业的员工零距离的接触,了解到五家企业的经营状况;近年来的涉诉情况;目前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经济、法律和社会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司法建议,为五家企业献计献策,摆脱了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五家企业希望法院为企业在履行合同、劳动用工、清欠债务等方面依法指导企业诉讼,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授《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开展诉前调解,平息劳资纠纷;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民事案件审理效率、协助解决企业外债、调解股东纠纷等需求。加强民商事案件的审限监督,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个案平均审限,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公正审结民商事案件;协助企业完善合同、指导企业举证,帮助企业以诉讼方式维护债权,清欠追索外欠款,适时采取诉前财产保权、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对适用诉外调解方式的,协调、调解股东纠纷,宣讲公司法,依法保护股东合法股权,平息股东间纷争,力争实现双赢。
五家企业建议法院从五个方面为企业做好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企业被诉的案件,法院将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尽量多做原告方的协调工作,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缓冲环境;
二是对企业作为原告的案件,法院将优先受理,公正审理,集中力量执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企业历年遗留案件,法院将继续做好矛盾消化和稳定工作,主动与企业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圆满结案。
四、是法院针对企业对法律的需求定期进行法律知识指导,进一步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通过对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给予正确指导,从程序上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五、是法院对涉诉涉执企业重要民事经济案件及时帮助协调和催办,督促涉诉涉执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申请执行权利,对事实清楚、矛盾纠纷不易激化的案件在诉讼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在执行中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确保了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和执行,有效地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的开展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这次走访活动,维护了企业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促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建议法院类似这样的活动以后要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