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管理与信息化融合,切实做好2017年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根据《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x号)和《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17〕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成果,丰富网上政务服务内容,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优化简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促进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大力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政府管理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

1.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县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开市、县、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列在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清单。细化完善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分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清单,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运行系统,形成目录清单、实施清单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

3.简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对办理条件中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要予以明确和具体化。建立完善网上预审机制,按照即收即审、最长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标准,明确网上受理前的预审时限,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按规定提供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实时查询服务。建立工作机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预约办理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

1.整合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按照省级示范设计标准,结合电子政务集约化要求,统一编制市及所属县(市、区)政务服务门户整合建设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市、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的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2.健全平台业务系统。(1)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公共服务事项要素梳理,建设完善市县乡公共服务事项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2)建设完善行政处罚事项网络运行系统、相关电子监察系统及政务服务法制监督系统,推动行政处罚事项上网运行,实现省、市、县、乡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3)在各县(市、区)联审联批工作基础上,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并联审批系统改造建设试点。(责任单位:试点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4)建设完善市、县中介管理系统,推动中介机构跨区域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5)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和网上证明系统建设调研,编制建设方案,适时启动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强化平台基础支撑。(1)建设物流服务接口、网上缴费接口和预约服务接口,开展接口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2)在省统一规划指导下,开展面向政务服务的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系统建设调研,完成电子证照库市级分库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3)加快推进承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相关业务的市直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整合,继续推进与省直部门垂直部署自建行政许可系统统一对接和数据接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4)扩大网络覆盖面,实现政务外网对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实施部门的覆盖,提供互联网VPN等补充联网方式,满足乡(镇、街道)基层接入政务外网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

4.加强平台运维安全管理。按照全省综合运维管理系统要求和标准,制定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建设市级综合运维管理系统,对市级平台各业务系统和应用接口进行统一配置、检测和管理。推进市级平台安全运维管理、等级保护定级和测评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充实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内容

1.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应上尽上”。各级非涉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提升网办率,增加网办深度,提高全程网办和在线预审比率。严格执行网上办事流程,严防在系统外循环和在线下办理后再集中录入上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根据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管理要求,利用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进行梳理完善,依托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明确上网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申办和公示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3.推动行政处罚事项上网办理。根据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和实施清单要求,明确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满足行政处罚事项上网受理、办理和监管的需要。(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4.推行物流统一寄送证照、网上缴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申请人要求,利用第三方提供政务服务物流快递服务,实现证照统一寄送。开展政务服务网上缴费服务试点,推动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收费在线支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5.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内容管理。建立内容更新完善机制,充实各级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内容,重点完善通知公告、常见问题知识库、服务事项信息等,及时更新有关政策和信息。做好服务事项结果公示,及时、完整、规范公示办事结果,并对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事项说明原因。做好网上咨询答复工作,及时回复咨询事项,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服务内容展示格式、文字和链接等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问题,确保准确、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1.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在梳理公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上网,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2.提高乡(镇、街道)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依托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县与乡(镇、街道)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县乡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推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建设。配备必需的网络接入和服务提供条件,进一步发挥基层代办人员的作用,实现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基本覆盖,方便基层群众获得高效、优质的网上办事服务。发挥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在证照验证、代收件、代收费等方面的优势,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

1.实施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按照省政府编制的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进行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年度政务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市、县(市、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管理,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相促进的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管理。将市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纳入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建立集中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制定市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管理办法,规范运转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投诉热线的作用。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投诉热线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8月底前)

4.加强平台运行监督。充分发挥电子监察作用,实时监督网上政务服务情况,及时发出红黄牌预警,督促解决发现的问题,持续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利用网上投诉、热线投诉、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网上政务服务的监督,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平台业务运行数据的监管,市县平台电子监察数据要及时、准确、规范地传输至省级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管理与信息化融合,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强化督促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履行好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项目实施、督查落实和管理考核等作用。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