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 中共xx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xx市2017年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x教思〔2017〕x号)精神,现就xx市2017年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整洁优美环境好等“六个好”内容开展创建工作。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师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至2020年,全市100%中小学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二、具体安排

(一)参加对象

2017年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对象为:1.获得xx市级以上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公办中小学(中职学校);2. 承建各级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的学校。此后逐年按25%左右递增推进,至2020年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下发创建活动相关文件,组织列入年度参加创建活动对象范围的中小学(中职学校)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组织创建阶段(2017年8月)

各列入年度参加创建活动的学校要根据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六个好”标准,结合实际制订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四个一”基本要求(即一套档案资料、一个宣传阵地、一套创建制度、一本活动手册),广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创建活动,于8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申报参评各级文明校园的,按照相应层级的《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具体落实创建工作,整理档案资料。

3.督查整改阶段(2017年9月底前)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对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组织对创建学校开展督查活动,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升创建水平,将全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4. 考评表彰阶段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原有的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相衔接,名称替换、届期顺延、规则不变,在申报推荐、评选表彰和日常管理上,依照现行的《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xx文明委〔2013〕11号)进行。在推动全市中小学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从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学校中评选表彰xx市级文明校园,并按程序推荐参评xx市级、省级和全国文明校园。各层次文明校园评选表彰,都要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三)报送要求

本年度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各相关学校于8月11日前将《2017年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对象登记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德育科邮箱: (格式:学校+2017年创建文明校园),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文明校园创建作为加强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各学校要对照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尽快制定出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整合工作,突出实效。各中小学校要在创建过程中注重结合学校实际,与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有机结合,与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有机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真正把创建文明校园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和学校文明程度。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的内涵和意义,大力宣传本校在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特色经验,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xx市教育局

中共xx市委文明办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