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市政、燃气、监理企业,局(办)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质安函[2017]x号)、县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

教育活动的通知》(x安委办[2017]x号)要求,现就做好海盐县住建局(办)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通过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工作,我局(办)成立以住建局(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

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盐县建筑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勤华同志担任,各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

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日常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张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短信平台

等载体,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环境氛围。二是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相关单位要以企业(项目部、瓶

装燃气供应站)为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一线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活

动。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部(瓶装燃气供应站)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结合梅雨季节性特点

,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列出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相

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细化,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部(瓶装燃气供应站)、每个人员、每个岗位。狠抓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建管局抓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宣教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力求做到从业人员安

全教育全覆盖。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着力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开展现场观摩活动,通过学习交流,促进我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和综合管理

水平。三是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方案编制专题培训,提升专项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结合送电影下工地活动,给一线职工

送去安全教育警示片,增强一线职工安全意识。

城乡规划局开展农村泥木工匠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教育活动。

园林市政局开展城区绿道行、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并组织燃气知识竞赛,开展天然气泄漏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燃气行业大比武。

房管局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三)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建管局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消防安全为重点,结合季度检查、“双随机

”检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城乡规划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农民自

建房技术指导及专项督查,提升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园林市政局加强对供水、燃气安全的行业安全指导,组织开展以城市桥梁安全隐患、供水、燃气安

全为重点的市政公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高应急防范意识。房管局会同滨海住房保障公司对所辖保障性住房开展安全检查,会同滨海园林公司开展人防工程安全巡

查,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物业小区消防、电梯等安全检查并做好自查自纠,对各镇(街道)解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活动

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有落实、安全经费有保证、安全隐患有整改、安全违规有处罚。同时,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要

对落实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广泛宣传,搞好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向社会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明确专人作

为信息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企业的安全基础。各有关单位把活动总结及有关数据于6月30日前报

送海盐县建筑业管理局质安科203室。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