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委办〔2017〕x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 2017 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x安办〔2017〕x号)和《2017 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恩施州安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 “双下降”,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同步开展活动。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期间,由县安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在县金山商贸城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媒体沟通协调,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鼓励晒出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传播安全知识。
(二)开展部门推动行业企业安全发展宣讲活动。县安监、公安、交通、住建、质监、经信、发改、商务、国土、旅游、教育、农业、林业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宣讲,同时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主要精神以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三)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地企业负责人要面向本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着力发挥优秀企业在推动企业安全发展方面的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县安办将组织部分重点企业,撰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的体会文章,鼓励向有关新闻媒体投稿。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梳理州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大讨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部门、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与巴东县电视台共同策划“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栏目,滚动播放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短片,警示教育全社会。运用互联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生产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落实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利用本县主流媒体,巩固提升巴东电视台《安全在线》电视专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利用移动电视、户外 LED 屏、电子阅报栏、新媒体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等。利用移动、电信等单位短信发送平台征集发送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利用县内国、省道防护设施,刷写或更新固定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标识、标语等,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6月,省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事故隐患曝光行、试点城市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各乡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围绕专题内容,坚持部门、媒体、专家三方参与,深入开展暗访暗查、督导检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采访调研、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促进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八)积极参加全省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坚持广泛动员、各级联动,积极参加“湖北省第二届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评选公益活动、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等系列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全省安全文化下乡活动为契机,推进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文化“七进”,进一步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九)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月期间,县旅游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水上漂流项目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特点,同步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演练形式可自由选择,旨在通过演练提高预案应急协调性,进一步明确应急人员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众应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知识。特别是教育、国土、交通、公安、住建、电力系统要针对本行业突发易发因素,围绕校园安全、建筑施工、电力施工和道路运输安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各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抢险、救助救援演练活动,向本系统干部职工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
(十)探索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安全月期间,由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承办,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其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形式内容,确保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氛围、有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县安委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要紧扣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巩固成果,深化宣传。按照省、州部署要求,7月至12月为活动延续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切实巩固 6 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四)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工作动态,提炼工作亮点,并将相关活动进展情况、特色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本)。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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