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2017年全县“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联合、产业、县直基层工会: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唱响“中国梦﹒劳动美”的时代主旋律,激发全县广大职工为建设大湖经济强县建功立业热情,为此,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起至5月31日,组织开展2017年全县“工人阶段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赞美劳动者 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二、活动形式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召开座谈会讲劳模(工匠)故事、发“五﹒一”慰问短信(微信)等各种形式,全面宣传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赞美优秀劳动者,让“劳动者最光荣”、“劳动者最美丽”、“劳动创造美好、劳动成就未来”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最美劳动者”风采集中展示活动

县总工会将于 “五﹒一”节前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县休闲广场举办“最美劳动者”风采集中展示活动。展示对象为在职国、省、市各级劳模,一线优秀劳动者(劳动集体),优秀工匠(在省、市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选手)的劳动风采。

三、活动要求

1. 各联合、产业、县直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人阶段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制定宣传方案,挖掘本单位、本行业的“最美劳动者”,收集、整理他们的事迹,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2.各基层工会于4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本系统的劳模、一线优秀劳动者、优秀工匠的工作照(3张以上,像素要高,配照片说明),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到县总工会(要电子版,注明单位、最美劳动者姓名,每个基层工会至少报送1名最美劳动者或劳动集体照片和事迹,多者不限)。县总工会将根据活动安排遴选后统一制作成宣传展示牌集中展示宣传。联系人:张xx

3. 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上报本系统、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县总工会将对此次活动开展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年终工会工作考核评比内容。

xx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