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本人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民政局中心工作,主动适应军队深化改革新形势,把控安置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强化为军服务情怀,以创新为突破口,以规范为核心,以标准化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进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一定的成效。按照“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要求,结合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阳光安置,全面提升岗位安置整体水平。一是提高安置岗位质量。依据民政部、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抓住政策贯彻契机,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安置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岗位安置质量,形成了事业单位、省部属企业、市直企业岗位指标配比较为合理的格局。二是修订量化评分办法。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对我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量化积分标准由我市自行制定标准调整为民政部总参谋部出台的评分办法;原文件规定的“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安置条件者优先选岗”内容不再适用,予以删除;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军区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增加了“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及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岗位,用于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内容。修改后的量化积分办法更具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三是规范安置工作程序。在具体工作中,建立联合审档制度,邀请军地部门、纪检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对档案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严格落实新的量化积分办法,认真组织审档积分;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平台,将安置政策、岗位指标、选岗规则、积分排名、选岗结果,向社会和安置对象公开、公示;建立咨询监督制度,畅通渠道,对安置对象的咨询、质疑,要及时答疑解惑,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2016年,按照省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达100%。
(二)注重质量,推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发展。2016年,在提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上下功夫,不断夯实基础、巩固成果。各地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保证100%的退役士兵知道100%的培训政策,引导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培训项目;加强招生宣传监管,采取督查、通报、追责等措施,大力纠正宣传、招生中的违规行为,防止欺骗性宣传、重复招生、恶性竞争、打擦边球等问题出现,确保招生秩序规范;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发挥民政部门的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过程监管与结果监管相结合;加强培训资金监管,会同财政部门,依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相应措施,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大对承训学校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资金支付与退役士兵学员到课率、“双证”获取率相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三)强化服务,促进军休服务管理科学发展。2016年,随着军队改革全面启动,裁军工作逐步展开,军休人员安置任务重、压力大,军队对军休服务保障的要求更高,我市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一是提高“三个接收”效率。畅通与移交部队的沟通渠道,简化交接手续,优化安置流程,采取超常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军人“三个接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启动“十年提升”计划。依据省厅会同财政厅制定下发的《江苏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对全市军休机构用房状况进行排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照“规模小、设施旧、功能差”优先的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军休机构设施提升计划,指导申报单位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配套支持,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资源节约的原则,精心设计、科学立项,并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报。三是大力开展军休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今年,继续深入贯彻军休服务管理办法、军休机构工作指引、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文件精神。依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结合徐州实际,制定下发了《徐州市军休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大力开展军休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了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优待等待遇的落实,为实现“六个老有”目标提供政策支持,大大军休机构保障能力。
(四)学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切实把“学”这个基础打牢,以“做”为关键。坚持“两手抓”,着力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安置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行事用权,把握好共产党人为人处事的基准和底线。引导党员干部人人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发展,从而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通过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抓住“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核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纪律严明、党内民主、反对腐败、权力监督、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关键点,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切实学深学透全会精神,融会贯通,全面、系统、准确地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停留在浅层次上,在广度和深度上还需要加强;二是广泛开展谈心、交心不够;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批评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用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提高学习能力上下功夫,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道德修养情况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因此,本人一直把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作为做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努力做好六个表率:
(一) 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严于律己的表率。
(二) 积极参与扶贫救济、捐款救灾、送温暖活动,慰问农村贫困户、五保户和老党员,做助人为乐的表率。
(三)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淡泊名利,低调做人,以诚待人,以和为贵,以礼相待,做讲文明、树新风的表率。
(四) 坚持“两个务必”,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艰苦朴素的表率。
(五) 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做道德规范的表率。
(六)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群众路线的表率。
三、廉洁自律情况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局党委的良好形象。同时,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两个习惯”等相关规定,注重与领导、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注意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2016年,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各级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完全履行了个人的廉洁承诺。具体做到:
(一)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
(二)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
(三)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以及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四)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五)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六)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七)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八)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九)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守法依法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了安置工作、救灾与社会救助工作、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加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主动研究法律法规,坚持做到一切依法行政;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勇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为全局工作出谋划策,依法决策。通过学习,本人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年内,分管和协管范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