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本文将介绍安置房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安置房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专门组织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分别在涉及安置房建设的四个街道和慈城镇以及区住建局、农水局、公建中心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等形式,对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召开了由区发改、规划、国土、审计等十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了人大代表、安置群众对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区安置房建设的管理情况。从2011年开始,区政府明确了区住建局为区级层面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统计、督查以及提供行业指导,并协调各方的关系。街道层面的安置房由各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各自负责,主要采取二次代建的形式,第一次是出资人(拆迁人)委托属地街道(镇)代建,街道(镇)再招标确定代建单位(房产商)或bt融资投资人。2013年,区政府又明确了区国土储备中心储备地块的安置房由区公建中心统一承建。

(二)我区安置房建设的建设类型。我区安置房项目大致可分为三类,即:拆迁安置房项目、农村住房制度改革项目、村民联建房项目。其中,拆迁安置房项目又可分为五种类型: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收储项目、大型线型工程拆迁项目、区域开发项目以及街道(镇)旧村改造和零星线型拆迁项目。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方式一般分为三种:代建制、bt融资模式和自建模式。

(三)我区安置房建设总体情况。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完善配套政策,全区安置房建设工作推进较快。截止到2012年底,全区共竣工交付安置房项目20个,总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套数12708套,总投资约40亿元。

**年,全区共有安置房续建项目20个,建筑面积286.6万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21.98亿元,其中竣工交付项目7个,完成综合验收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4个,建筑面积57.74万平方米;前期项目10个,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齐全。区政府始终把安置房建设及安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实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安置(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在区住建局设立区安置房管理中心作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各涉农街道(镇)设立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并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形成了较完善的三级管理体系。同时,把安置房建设任务作为各街道(镇)、部门的个性化考核指标,为更好地开展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块抓条保,合力推进。为使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区政府落实块抓条保的工作机制,以各安置房属地街道(镇)负责建设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征地、拆迁、审批、配套等各个环节,以及各类要素的保障上,给予全力配合和支持,确保安置房每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政府还多次专门召开相关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具体难题,为安置房建设的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区住建局能充分发挥其在安置房建设与管理中的牵头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以及行业规范、项目监管等方面的力度,为我区安置房建设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精心设计,以人为本。区政府及安置房的相关建设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把拆迁安置群众的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引领作用,使安置房的项目选址更加科学、合理。并充分考虑安置群众的现实需求,科学设计安置房户型结构,完善功能配套,优化建设标准,提升了安置房的整体品质。如湾头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采用人性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一系列节能、低碳、环保措施,并因此成为国内保障房类首个获得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

(四)加强监管,保证质量。为规范全区安置房的建设,区政府及时出台了《安置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实施了安置房阳光建设工程,推出项目建设公示制度,邀请安置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的招标、建设、管理等。同时,通过每月通报、每季检查、重大项目巡查、列入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全区安置房项目的监查力度,实现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管,确保了工程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五)周密布置,确保安置。安置好群众、让群众有一个安心、舒适的家,是安置房建设的最终目的。为了做好这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街道(镇)精心策划安置方案,积极做好有关预案,认真周密布置,公开公正操作,使拆迁群众得到了较好的安置,没有产生大的矛盾。如白沙街道在安置大庆新村群众时,动员了全街道的力量,精心安排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在抽签环节,邀请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公正员现场公正,全程进行摄像,使整个安置工作紧张有序,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问题

就目前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看,由于受到土地资源匮乏、出资主体多、审批验收环节多、建设管理人才少且经验不足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全区安置房建设及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拆迁安置供需不平衡,部分资产闲置。据了解,我区现行法规和政策允许调产安置与货币安置可以任由安置户选择,实际上选择调产安置的比例一般在70%以上。而从全区现状来看,一方面,安置房建设的整体速度在部分地区还相对比较滞后,拆和建在总量和速度上不相匹配,导致部分拆迁户不能得到及时安置;而另一方面,部分安置房产处于长期闲置的状态,包括部分安置小区的店面房、车库、管理用房等,导致国有资产闲置。如慈湖人家等安置小区有闲置的大套型房产600余套。

二是现行建设体制与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区安置房建设出资主体多、实施主体多,且多数是二次代建制,由属地街道和代建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完成后交由建设施工单位实施。这种建设体制,一方面由于街道(镇)人才少且精力不足,代建管理单位责任性不够强,容易造成审批周期长且与建设两者相互脱节,造成了个别项目审批承诺的内容与实际建设的情况不相符合,给后期验收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每个涉及安置房建设的街道(镇)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与精力在项目的审批上,不但造成人力的浪费,而且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也不利于保护干部、不利于处理好基层干群关系,且增加了建设的成本。此外,调研中还反映,个别安置房项目未能较好地执行《**区安置房建设标准指南》,在绿化、装修等标准上存在不一致,导致若统一建造后,难以把握标准,群众会有异议;项目由区评审中心评审,虽有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工期难以保证、评审与审计分离等问题;部分安置房地块确定后,周边道路尤其是电和排污管道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实施主体不明确,建设滞后,造成个别安置房项目竣工后可能难以及时用于安置。

三是资金、土地以及人才等要素缺乏保障。我区在建安置房项目较多,需投入的资金总量较大,加上近年来建设标准的提高和原材料的上涨,以及因拆迁安置过渡期所定时间短,后期过渡费双倍发放等因素,建设资金压力非常大,融资较难。由于涉及一个街道的出资人主体多,且一些项目出资人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导致各个街道往往疲于讨债与融资。土地方面,部分街道(镇)拆迁后安置房难落地,如慈城安置房缺口15~20万------平方米,现批而未用可供地1200亩,但多数为工业用地,安置房用地难落实,即使落实资金也不能平衡。此外,由于我区安置房建设主体过多,项目管理较为分散,专业技术力量难以有效整合,且部分街道(镇)并未将区编办新批的三名编制用于新招专业人才,因此造成现有的专业技术力量与所承担的建设任务量不相匹配,工作缺少人才的支撑。

四是农村住房改革项目推进举步维艰。我区共有四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住房改革项目,从目前推进总体情况看,慈城镇国庆村较为顺利,庄桥街道的灵山、西卫桥、东邵三个村,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进一步推进存在较大难度。特别是按照目前的推进形式,资金势必难以平衡,如果不及时调整建设思路,甚至可能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少建设单位还反映,市政府出台的农房两改(包括拆迁安置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由于部分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导致部分优惠条款难以落实。此外,安置政策上还存在不一致,拆迁政策群众普遍欢迎,而宅基地政策较难落实。

四、几点建议

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涉及到群众切身重大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部门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针对调研中掌握的相关情况,提出以下几方面工作建议。

(一)充分提高安置房建设的认识,加强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区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长远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安置房建设,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品质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有力举措,上下左右团结一心,全力推进我区安置房建设取得稳步进展。不断加强拆迁及安置房建设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拆迁及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农房两改政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取得安置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我区安置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全区安置房建设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好区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加大对全区安置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力度,及时协调处理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力度,及时通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建筑领域有关建筑要求、收费标准等方面调整的文件和信息。在具体事情处理上既要指出问题,更要注重如何帮助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好条保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加强与市级规划、住建、国土、供电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寻求配合,争取支持,及时研究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促进全区安置房建设进度不断加快。

(三)探索有效安置方式,努力破解安置房建设各种制约因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安置方式,以利加速农民真正转变为居民,减少今后同村同地居住可能带来的不稳定隐患。在确定拆迁任务的同时,要足额落实好安置用地,尽可能减少过渡费的支出。积极拓宽安置房建设的各种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解决安置房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难题,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切实落实有关税费补助政策,对于市级事业单位税费减免不到位的情况,区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实行先按规定交费,后按政策予以补助的办法。要高度重视慈城地区安置房建设落地难的问题,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做好与慈开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把因慈开公司开发建设而带来的被拆农户安置在新城内,或采取市场价补地价的办法,以解决当前安置房缺口大和资金平衡难的问题,也有利于慈城新城的早日开发和人气集聚。

(四)积极探索安置房建设的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进一步改革当前的安置房项目建设模式,逐步由分散建设转为集中代建,相关街道、镇应由现在的直接参与逐步转为间接参与市场化运作。适当集中全区的建设人才,加强区安置房管理单位和统一建设单位的力量,明确区级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街道(镇)的各自职责,切实发挥专业部门的专业化优势。具体建设模式上,可探索限地价、定标准、定工期、竞房价,按建设进度预拨款,通过公开招拍、择优选择信誉好的房产公司或公建中心建设的市场化模式。对代建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做到人员到位,并加大对其考核奖惩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区安置房竣工验收综合服务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各专业验收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加快安置房竣工验收协调推进的速度,进一步提高建设的效率。

(五)统一有关建设标准,严格把好安置房建设质量关。针对当前安置房建设主体多、建设标准不尽统一的情况,区政府要完善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全区范围内的安置房,要相对统一绿化、装修等建设标准,并强化标准执行落实的力度。要抓好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使安置小区及住房符合城市化发展要求,与现代化新城区的格局相协调。同时,应做到安置房建设与周边市政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责任主体和资金同步落实,确保与安置房建设同步竣工。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工程的跟踪审计,评审中心在履行现行职责的同时,应履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责,做到评审、审计两者基本合一,并确定操作规程、规范其行为。

(六)不断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探索和安置房资产的有效管理。高度重视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走向正轨,并将其最终推向市场,出台相关政策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使安置农民享有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加强对住户的教育引导,做好物业费的收缴工作。针对部分房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的情况,建议有关单位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和利用好这部分房产资源,通过以政府公租房出租、招拍出售等途径,避免资源的闲置浪费,并更有利于资金的回笼。

(七)妥善处理庄桥三个农村住房改革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区政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加强调研,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灵山、西卫桥和东邵三个村在农村住房改革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资金难以平衡的问题。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大政策的前提下,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充分考虑其历史原因,在安置房容积率、土地性质改变、税费返还等有关规划、国土和财税的政策上,给予特殊对待和优惠政策。同时,探索建立相关配套的市场准入制度,允许部分多余房源通过适当的途径,用于其他拆迁户的安置或是向社会出售,以消除目前形势下可能会出现的社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