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xx农村信用社位于枣阳市xx镇朝阳路,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迁址于xx镇汉孟路,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农村信用社现状:

信用社所在的xx镇朝阳路原是xx镇重要的商业区,近年来,随着xx镇大力发展国道经济,民营经济大户和重要商业区都逐渐迁移到316国道(即汉孟路)两边,朝阳路已逐渐暮落成背街小巷,原在信用社开户的民营经济户都感到办理业务路程较远,十分不便。

二、迁址的可行性报告:

经调查,xx农村信用社拟迁新址具备以下可行性条件。

1、交通便利。新址位于xx镇汉孟路,紧临316国道,交通十分便利,接触面很广,既有利于客户办理各项业务,也有利于信用社的宣传和形象树立。

4、设施先进。新建营业场所完全按照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和安全标准建设,已通过公安部门检查验收。

综上所述,根据xx镇经济变迁和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经我社理事会研究,一致同意信用社迁移到汉孟路,特报请襄樊市银监局核查批准。

xx市xx农村信用社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