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_ 男、汉族、身份证__________

女方:_____ 女、汉族、身份证__________

男方见证人:_____ 女方见证人:_____

因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经沟通,调解无效。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二.男女双方同居两年,男方于签字日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叁拾万元,同居期间的其他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得提出任何主张要求。

三.非婚生子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归男方抚养,抚养权属于男方,女方不负担儿子的抚养费。

四.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男女双方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自行承担。

五.女方每年可探视儿子一次。女方在探视儿子前,须提前一天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女方才能取得该次探视的权利。女方行使探视权时,不得有破坏男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如发现女方对儿子有不正确的教育,男方有权终止女方的探视权)。

六.此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生活,否则可采取报警等各种手段、方式、方法。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及时将双方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各自签字后生效。

九.上述内容是男女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男方见证人:________ 女方见证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