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分别听取了三县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川胡氏宗祠 、查济村 、黄田村、江村、朱旺村等古民居,了解了基本情况,并就古民居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绩溪 、XX县、旌德隶属XX市,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名胜古迹,遍及乡邑。尤其是古民居,数量多,价值高。近年来,在XX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文物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绩溪 、XX县 、XX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相继制定了有关配套办法,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XX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近2000栋,总面积达60余万平方米,国保、省保、县保单位53处。为进一步细化《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2003年县政府出台了《古村落、古民居管理办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强调保古民居、保古道路、保古树的三保工作,指导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以整治为主,不搞大拆大建,并将此项工作确定为村长负责制,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古民居。县政协始终不懈地关注古民居保护情况,积极参政议政,向县政府建言献策,鼓励政协委员提交古民居保护方面的提案,有力地推动了古民居保护进程。

二、存在问题

调研组在实地考察中也发现,由于地方政府财政乏力,很多明清时代的古民居,年久失修,岌岌可危,现状堪忧。如XX县的棋盘村、XX县的朱旺村、XX县的查济村等,有的村中祠堂已经倒塌,当地文化部门同志痛心地说,有的古民居再不抢救,将在我们手中毁坏,我们愧对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