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房的顺序

1、学校在编职工无房户。

2、学校在编职工孝感市城区范围内无房户。

3、学校外聘职工无房户。

4、学校外聘职工孝感市城区范围内无房户。

5、学校在编职工孝感市城区有房户。

6、学校在编职工校内有房户。

7、学校外聘职工孝感城区有房户。

8、其它情况者。

9、在同一顺序内,合租者优先。

二、住房的管理

1、所有的租用住房由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统一分配和管理,由学校后勤与校产管理处负责落实执行,保卫处负责进行入住人员建档登记。

2、所有的租用住房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一年一检查,视履约情况再确定是否续签。

3、所有的租用学校住房,不得私自转租和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立即收回租用住房,拒不执行者,按同期房租的两倍收取房租。

4、所有租用学校住房的教职工,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破坏性的装修。租用的房屋所发生的装饰装修费用由租住者个人承担,退出时还原房屋入住前初始状态,若不能还原,学校和后租者不承担此项费用。

5、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按学校标准由租住者个人交付。

6、学校按每人500元收取押金,退房时无人为因素损坏房屋退还押金。

7、学校有重大建设或用途,承租住房教职工必须无条件退出。

三、租金的收取标准

2、除在编无房的教职工外,其他按下列标准收取,单位(元):元/月/ m2

年限 西区 医学分院 永新路

单租 合租 单租 合租 单租 合租

三年内 6 4 5 3 4 3

三年后 10 10 8 8 8 8

四、租金收取办法

先交租金后入住,租金一年一交。具体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住房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