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这次全会的一个重要议程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纵观全球,统揽全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会议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直面现实的勇气,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勾勒出一幅具有可操作性的党建路线图。

体会之一:争做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员《决定》指出:“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由此,全会特别强调,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第一次明确提出的一种严峻、真切、现实的考验。首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并将其具体化。

“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我们每个党员要“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要加强理论素养、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接受教育。

体会之二:为积极践行党内民主做好充分准备

《决定》提出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强调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这显示出党内民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基层为重点实行渐进式改革。

党内民主要强调民主集中制,首先强调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和落实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包括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辩护权、检举或揭发权、罢免权、保留意见权等等。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对党的各级干部的批评权、选举权、罢免权。这“三权”至为重要。党内生活正常不正常,与这“三权”的实际情况执行得怎么样,实行得好不好有很大的关系。

为了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决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进行了设计和安排。我们每个党员要努力提高素质,积极适应党内民主的要求,身体力行践行党内民主,为不断提高党的生命力作出重要贡献。

体会之三:努力适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事制度改革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决定》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鲜明要求。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成为决定性因素。如何通过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是一个明确而又令人振奋的部署,“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强调“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其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表述让人们对人事制度改革充满了期待。

我们年轻干部都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我们要不断加强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重点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注重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博大精深,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认真深刻领会,积极践行誓言,踏实奋发工作,为党的伟大事业积极做出贡献,才能成为一名新时期优秀的、有作为的中国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