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一年来,中央政治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着力加快改革开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就,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取得新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实践再次有力地证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信赖,完全有能力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个《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强调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决定》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工作,努力奋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同时要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已经具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迎来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众一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改革开

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