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组织:
改革开放32年来,我国所取得的成就是举世都瞩目的,这当然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骄傲和自豪。我们当代中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我们党在推进民主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取得重大进展。
首先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我们党早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就明确提出“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并在十二大《党章》中恢复了对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党的十三大和十四大报告,分别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要“制定保障党员权利的具体条例”,“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支持和保护党员依据党章规定的权利发表意见”。党的十六大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上升到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七大为“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些不断升华的明确要求与制度法规,为保障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明确了抓手,拓宽了思路。
其次在基层党务公开方面:党务公开是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落实党员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的新要求。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一是以党内文件、党内会议为载体,普遍设立党务公开栏,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社会媒介形式。二是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展,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机密,大都在党务公开范围之内。三是实行发展新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从实践的效果分析,党务公开不仅提供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也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一致认同。
再次在基层党内民主监督方面: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制定与实施,既是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广大党员参与基层党内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在近年来的实践中,许多地方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和多层次咨询论证制度等。此外,党组织注重发挥党代表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党代表评议党委政府工作,列席党委会、列席民主生活会,参与当地重大事项决策等方式与途径;推行以“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制度。在基层组织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使党内民主监督得到较好的落实。
最后在基层党内选举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年6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1994年1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使基层党内选举工作逐步向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酝酿上,坚持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候选人考察过程公开。三是在充分竞争基础上,实行差额选举。从具体情况看,农村实行“两票制”、“两推一选”、“三推两考一选”等方式,确保党的书记既得到党员的支持,也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民意基础。此外,部分省市进行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由乡镇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也受到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欢迎。
综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党在民主建设的探索与发展,这对鼓舞我们预备党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这更加坚定了我要早日成为正式党员的信心和决心。请党组织考验我接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