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证书(3)

提存公证书

1.格式一 提存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因××××(

债务依据及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于××××年×月×日将债务标的××××(

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提交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所欠债权人×××(

应写明姓名、年龄、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提存通知书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已于×年×月×日按照××××(债务依据)将应付给你的××

××(债务标的及数量、金额)提存我处,请你于×年×月×日之前,持本通知书、

身份证明(包括身证份、委托代领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其他所需材

料应一一列明),到我处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外

×年×月×日

2.说明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

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

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

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

(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②

债的内容;③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④交付标的物。

(3)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

(4)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

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