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我县中心城区违法用地大清理和违法建筑大整治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中心城区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情况视察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反馈意见:县城区部分村民在未办理任何相关合法手续,就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与督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反馈意见:土地私下非法交易现象较为严重。有的乡、村农户将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通过私下交易转卖给了他人建私房,甚至有的还将拆迁安置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建私房,从中非法获利。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群众当好信息员,严厉打击土地私下非法交易等行为。
3、反馈意见:一些项目法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圈”而不用,造成土地长期闲置。
整改措施:研究制订闲置土地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征收闲置费等方式来制约一些企业“圈”而不用的行为。
4、反馈意见:为获取拆迁补偿款而违法建房的现象比较严重。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速度加快,由于受以往一些重点工程拆迁较高补偿的影响,一些人为了获取政府或开发商拆迁补偿费,在即将开发或可能开发利用的地段突击建房。这些房屋质量低劣,根本无法居住,目的只有一个,等待拆迁,获取较高补偿。
整改措施:逐步完善拆迁补偿办法,不断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严格区分合法建筑与非法建筑,对合法建筑按标准予以补偿,对非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5、反馈意见:“城中村”乱搭乱建现象比较普遍。随着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中村”农民要求建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人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晒场、行人通道“见缝插针”乱搭乱建,甚至利用耕地非法建房,房屋加层现象也较多。这些房屋布局零乱,建筑密集,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较差。
整改措施:加快《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及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和乡村建设。在强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依法按程序报批,规范操作。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制定下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广泛宣传清理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违法建筑,集中力量,强力整治。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上述问题,按照要求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和城市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