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能官犯事儿“折射出什么

8月13日的《人民日报。华东新闻》一版,有一组关于“下跪市长”的报道值得注意。在报道中记者通过采访有关熟悉李信的当地人士,回顾了李信落马前的主要状况,从“一个‘好学上进’的拖拉机厂工人”,“一个‘勇于开拓’的机械设计院院长”和“一个‘立下汗马功劳’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三个方面进行了概括性介绍,并得出一个结论,李信在成为“罪囚”前是一位“能人”、“能官”。在通讯报道的旁边,又配发了一篇记者采访手记,直截了当的提出一个问题:为何“能官”更容易“犯事儿”?

这几年出了一些“一手搞发展,一手搞腐败”的所谓“两搞干部”,在他们事发后,许多人不去深挖导致腐败的制度性根源,反而时常要惋惜一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要说“能”,我觉得已经伏法的河北省国税局长李真最能,20多岁利用当秘书的身份就把河北省的高官玩于鼓掌之中,30出头就官居要职,试问当今政坛有几人有此能耐?但是,现在评价他们的能耐有什么意义。不管有多能,只要能力没有用在清清廉廉的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上,就已经辜负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已经违背了党的执政宗旨,就已经成为了人民的罪人。但是,有许多人并没有从这个角度去思考。

在“能官犯事”的背后,是一种人治强权的思维在作怪。被这种思维所推崇的所谓“能人”,大多数都有敢于违法行政、越权行政、违规行政、暴力行政的所谓“魄力”,正是这种“魄力”更加强化了人治化而非法律化的官场环境,使许多官员在成为权力执行者的同时也成为权力的绝对拥有者。有许多历史经验证明:权力的绝对拥有者,不可避免的都会成为权力的腐败者。

“能人”执政并不是一种好现象,“下跪市长”的人生两面性也决不是个别。人都是复杂的,都是有私欲和私利的,任何从政者并不比常人高明多少。如果用权不守规矩、不受监督,修养再好的为官者都有可能释放出内心贪婪的一面。在一个法治政府里,被人民选举到各级岗位上的权力执行人,只有称职和不称职、守法和不守法的区别,何来超人的“能官”一说。

在李信的身上,我们看到,建设一个法治政府的任务,还很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