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乡镇党政主要工作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会议和XX市2004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努力实现争创“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的目标,根据《XX市2004年度党政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为便于年度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千分制)
(一)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40分)
由市扶贫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评。
(二)农业和农村工作(130分)
2、完成“吨粮田”、“万元田”建设任务,以及优质稻和玉米单交种植推广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农业局考评。
3、完成糖蔗种植面积、进厂产量、良种种植及“吨糖田”建设任务、示范片建设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糖业局考评。
4、完成桑园种植面积任务和示范面积任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桑蚕办考评。
6、完成猪、牛品种改良任务,防疫密度达标,完成畜牧水产饲养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水产畜牧局考评。
7、完成面上造林、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任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林业局考评。
8、完成水果新种面积和水果年产量任务,以及“优果工程”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果实套装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水果局考评。
9、按质量完成水利建设、水费征收任务,防洪保安无重大事故。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小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水利局考评。
11、健全落实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四项制度,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由市农经局考评。
(三)财源建设(120分)
完成市下达的财税收入任务,并做到无截流挪用税款现象;确保工资发放;及时足额收缴职工教育附加费及政府调控基金;完成“基金会”欠款催收及还款任务;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完成任务计120分。财政收入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60分。其他单项不完成扣10分。由市财政局考评。
(四)非公有制经济(40分)
(五)固定资产投资(40分)
2、完成争取XX市以上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以上。完成任务计10分,不完成任务按比例记分。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考评。
(六)交通道路(40分)
抓好村屯道路建设和养护,配合抓好县(市)乡(镇)道路管护和路改建设工作。完成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5分。由市交通局考评。
(七)安全生产(90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所管辖的单位、岗位及个人,建立乡镇、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落实乡镇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及村级安全员。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此项不得分。
2、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XX市、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持平或下降。及时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完成任务计15分,单项不完成扣1分。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完成任务计10分,每少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
事故会议扣2分。
4、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检查文件和大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帐。完成任务计20分,每缺一项扣2分。
5、切实加强矿山整顿管理和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开采(盗采)矿山现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无因非法开采(盗采)矿山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不出现乡村道路伤亡事故。完成任务计20分,每出现一次盗采事故或乡村道路伤亡事故扣2分。
6、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完成任务计5分,出现事故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的,每次扣2分。
8、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做好全国第三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完成任务计5分,不完成任务扣2分。
由市安监局考评。安全生产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如有“一票否决”情形,由市安委会讨论后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八)招商引资工作(40分)
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计40分。不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记分,此外,还要按宜发〔2004〕7号文件的规定,扣发2%—10%的年终奖金。由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验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
(九)城镇建设工作(30分)
由市建设局考评。
(十)计划生育工作(60分)
1、完成各项生育指标。人口出生控制指标、计划生育率、二孩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及时率达标,计1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1分。
3、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三结合”帮扶活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避孕方法和知情选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抓好协会工作。完成任务计25分,单项不完成任务扣1分。
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考评。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如对某乡镇执行“一票否决”,应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讨论,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十一)环境保护(20分)
不发生因污染事故引起的纠纷。一旦发生,积极稳妥依法调处,确保无集体上访现象。无集体上访计20分,每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扣5分,直至扣完20分。由市环保局考评。
(十二)宣传文化工作(40分)
1、理论武装。党委中心组完成市委确定的理论专题的学习任务,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完成本年度干部理论培训工作,抓好“三个代表”的学习。
2、完成新闻报道及重点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7、体育事业。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4年“农村体育年”的部署,促进农村体育运动的开展;办好各种节日文体活动,年内不少于2次。
完成以上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与市文体局、广电局共同考评。
(十三)组织工作(40分)
1、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市委要求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认真抓好党建工作。重点抓好“五村、两规范”、“创星争先”工作和“亲民富民”工程,取
得明显成效。
3、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
4、完成在职干部培训任务。
完成以上任务计4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由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考评。
(十四)统战和群团工作(20分)
1、做好统战工作。各乡镇配合开展好宗教、对台、侨务等活动,乡镇商会健全并发挥作用。计10分,不完成任务扣1分。
2、支持指导团委、妇联的工作,共青团、妇女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完成任务计10分,单项不完成任务扣0.5分。由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妇联考评。
(十五)科技工作(20分)
1、积极开展科技推广与普教工作,科技在生产中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2、配合开展好“创全国科普先进县市”的工作。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5分。由市科技局、市科协考评。
(十六)教育卫生工作(40分)
(十七)党风廉政建设(40分)
按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
由市纪委、监察局考评。
(十八)政法工作(60分)
按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考评。政法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如对某乡镇实行“一票否决”需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由市委政法委考评。
(十九)农村“三大纠纷”调处工作(30分)
1、力争实现当年发生的“三大纠纷”当年调处完毕,不留积案。
2、抓好农村“三大纠纷”各方面的思想工作和监控工作,不出现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
完成以上任务计30分,不完成任务单项扣5分。由市调处办考评。
(二十)党管武装工作(20分)
1、把武装工作列入工作总体规划;落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包括训练、征兵、宣传等)。
2、完成民兵整组、训练及征兵等工作任务。
完成以上任务计20分,单项不完成扣分2分。由市人武部考评。
(二十一)民政工作(20分)
1、抓好救灾救济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救灾粮款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认真做好灾后水毁民房重建工作,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做好群众生活安排,不因灾发生非正常现象。认真、及时做好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2、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按时足额兑现军属优待金,优待面达100%。优抚对象抚恤金按标准发放,优抚事业经费足额到位。
3、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县)市活动,巩固提高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社区组织机构完善,积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4、做好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工作。各乡镇老龄工作机构落实,聘请有老龄专干,老龄工作经费有保障;有老年学习、活动场所;各村委(社区)成立有老年人协会,并正常开展活动,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十二)信息、保密、信访、市志及档案工作(27分)
2、加强信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避免迟报、瞒报、漏报。每年报送信息达20条以上。完
成任务计5分,报送信息量不到任务数扣1分,有迟报、瞒报、漏报每起扣0.5分。
3、有合格的保密员(须有上岗证),每年有计划、总结;开